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集中式光伏项目I类和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调整为0.8元/千瓦时和0.88元/千瓦时,III类资源区调整为0.98元/千瓦时。
电价调整后,集中式电站投资集中的I、II类资源区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受到的影响较大,部分地区投资收益下降幅度可能达到10%。相比之下,III类资源区投资收益受到的影响很小,投资价值进一步凸显,成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的热点。
而其中,中东部地区可供开发的资源丰富,价值空间显现。
除此之外,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开发决策还需要对影响投资价值的可开发资源、土地、环境风险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理性地进行投资决策。
但毋庸置疑的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影响因素,光伏电站投资者在进行决策时,往往难以进行系统科学的风险评估和价值判断,更加需要基于数据的量化模型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弥补传统的项目收益评估工具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