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合政〔2013〕76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合政办〔2014〕24号)文件要求,近期市经信委将集中受理合肥市2016年光伏扶持政策相关补贴的申报材料(第一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多产多销奖励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生产光伏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的企业;上一年度国内销售量达到200MW以上。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由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完税确认表(附表1);
(5)上一年度光伏组件、电池片、逆变器在国内销售明细表:附每一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按时间顺序);
(6)合肥市光伏企业多产多销补贴汇总表(见附表2)(企业盖章)。
(二)市外电站建设奖励
1.申报条件:以在我市注册、纳税的光伏企业为主体,在市外投资的国内光伏电站或EPC总包(承包范围包括组件)项目,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项目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由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项目所在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当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投资项目需提供当地注册的项目公司验资报告,EPC总包项目需提供中标合同;
(5)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
(6)项目组件及逆变器采购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合肥市光伏企业市外电站建设奖励汇总表(见附表3)(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