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去年12月便已开庭的海润光伏股民集体索赔案又有新进展。原告代理律师对记者表示,3月15日,法院召集诉讼双方庭外和解会,对于海润光伏提出的按80%索赔金额赔付的和解方案,部分投资者已明确反对。在双方和解失败后,法院将于4月底做出一审判决。
海润提赔付80%和解方案
该诉讼源于去年年初,海润光伏在发布巨亏业绩公告前,公司发布高送转预案,三大股东高位减持逾20亿元,股民成“接盘侠”。
2015年10月23日,江苏证监局认定海润光伏、公司原股东紫金电子、公司原股东九润管业、杨怀进于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存在误导性陈述及信息未完整予以披露,予以相关各方罚款及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处罚公告发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股民向南京中院起诉海润光伏索赔。去年12月,海润光伏集体索赔案在南京中院首次开庭。而在4月底这一法院审理限期前,被诉方海润光伏也于近期提出和解方案,方案内容为按照海润公司计算的赔偿金额的80%作为以此了结索赔事宜的和解方案。
昨日,南京中院召集双方庭外和解,但因投资者反对,庭外和解会议仅召开1小时便告结束。投资者索赔代理律师、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2015年年初至今已经过去1年多的时间,在股民受损资金没有存款利息额外赔偿的情况下,反而要按照索赔金额的80%接受上市公司的和解方案,是不合理的。
信披违规股民索赔4000万元
吴立骏提出,海润光伏提出的和解方案,赔付金额是以海润光伏自己计算的投资者损失,这一点也存在不合理处。吴立骏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其受理了100位受损股民的委托,向法院提起了要求海润光伏赔偿股民1000多万元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