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业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均问题由来已久。简言概之,相较东部地区,西部的土地资源更便宜、日照更丰富。
但随着高效组件的更迭、跨省输电网络的建立以及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和最新的政策导向,尤其是分布式的发展,中国东西部地区光伏业平衡发展已是未来趋势。
西部地区光伏业的优势和匮乏之处一目了然,反观中部及东部地区,其经济发达,土地利用率高,而适合开发大型地面电站的土地相对较少,消纳能力极强,未来对于发展分布式的需求会愈发强烈。这一点自2013年各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统计情况即可看出——华东和华北地区累计并网容量分别为145万和49万千瓦,占全国分布式光伏的60%。
2015年,国家能源局发出“十三五”的太阳能利用意见稿,明文指出“十三五”之太阳能光伏装机目标为150GW,包含70GW的分布式光伏以及80GW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如此比例,也可看出国家对于发展分布式的愿景。
以广东为中心,毗邻福建、广西、江西、湖南,加之浙江,并称为南方六省,横跨中国东南部地区。南方六省并提已久,其中光伏业发展有优有劣,几大省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东部光伏业发展辐射范围内的情况。那么未来东部分布式的发展及投资,在哪一区域更加利好?
数据对比
据2013年中国各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统计情况,南方六省分布式装机并网以浙江425MW占市场份额13.7%居全国第一。而广东与湖南分别以300MW,同占市场份额9.7%位居全国第二。江西以158MW占市场份额5.1%位居全国第八,福建以73MW,占市场份额2.4%位居全国15,广西以53MW,占市场份额1.7%位居全国第18。
截止2014年9月,福建并网的光伏项目仅有133MW。相较广东与浙江来说,对于一个发达的东南部沿海大省,这个容量确实比较低。这也基于福建省光照条件及政策扶持力度小而产生的结果。
在东南地区一直致力于发展光伏业的浙江省,始终积极努力,截止2015年,其下属各市、县及区出台政策全国最多,政策数量超过了30条,涵盖了省内各地级市及其下属的区县。 虽然浙江省土地面积仅为10.18万平方公里,是中国面积最小的省份之一,年平均日照时数1710~2100小时,辐射量属全国四类地区。但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还将全力建设一系列能源重大工程项目,其中包括全面实施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到2020年光伏总体发电力争达到800万千瓦。与之相比,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力争2017年末,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100万千瓦,累计达到145万千瓦以上。则显得保守发展。
而与湖南相对,广东省对于分布式发展则显得劲头高昂,与浙江省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依据《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20年前建成广州萝岗、增城、深圳龙岗等一批50兆瓦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争取园区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厂房全部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全省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200万千瓦;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灯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电源。全省其他各领域、各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主要备选项目合计装机容量约250万千瓦。
两项相加共450万千瓦,而这仅是分布式发展规划。
除此以外,江西、广西与福建则因经济欠发达或政策不支持对于分布式的发展显得有些余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