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经体[2016]414号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准《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附方案原文)

来源:国家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3-02 09:49:0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的复函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报来《国家电网公司关于报请批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请示》(国家电网体改〔2016〕57号)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报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工作方案〉的报告》(南方电网市场〔2016〕4号)收悉。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并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附后),请据此加快推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和运营工作,尽早发挥交易中心的平台作用,为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提供公平规范的交易服务,并确保相关工作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相一致。

附件:1.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2.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现提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实现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协商对话、促进信息公开、完善监管监督为保障,搭建规范透明、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可靠、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二、基本原则

1. 遵循规律、确保安全。遵循电力工业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实际和电源结构特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打破地区分割和市场壁垒,实现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

2. 平稳起步、统筹推进。按照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整体部署,立足于现有电力运行实际和未来全国电力市场体系发展需要,坚持试点先行,统筹考虑市场建设、价格机制、规则制定、交易组织等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起步,协调推进。

3. 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落实改革要求,将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确保交易机构依据规则、公平公正运营市场,相对独立运行。在政府指导下加强市场协商与沟通,促进形成共识,确保规范运营。

4. 公开透明、服务优质。交易机构按照市场规则汇总发布市场交易信息和市场主体有关信息,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搭建公平规范、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和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

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为电力市场交易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电力交易基本规则,提出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营有关技术、业务和管理标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其他交易机构实现协调运营,共同保证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有关信息的互联互通。

依据中发9号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关精神,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形式组建。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近期,资本金规模根据电力交易平台建设等初始资本性支出需求设置,确保交易中心有效运转。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交易和运营规则,并监督交易机构对规则的执行情况。

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

结合电力交易工作实际,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应具备下述12项具体业务:

1. 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

负责开展电力市场研究,设计电力市场模式和电力交易品种,拟定电力市场准入规则、交易规则等各类规则,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机制创新。

2. 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负责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电力市场服务场所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3. 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负责按照准入条件办理市场准入,受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主体等市场成员的注册,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档案资料,负责电力交易结算计量关口设定,提出结算计量信息要求。

4. 市场分析预测。

依据市场供应能力、市场需求情况、输电通道利用等信息对未来市场供需进行分析,以服务电力交易的开展。

5. 交易组织。

按照市场规则,通过交易平台组织开展中长期、年度、月度等各类电力交易,接受市场主体的交易申报,出清发布交易结果。

6. 交易合同管理。

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各类交易合同,开展电力交易合同的收集、汇总、变更和存档,跟踪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7. 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依据各类交易合同,编制年度、月度交易计划,并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类交易合同依据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8. 交易结算。

根据交易结果和执行情况,负责各类交易的结算和清算,出具结算依据。

9. 信息发布。

负责汇集各市场主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信息,按规则发布市场信息。

10. 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

负责电力市场运营分析和风险评估,当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时,按照规则采取相应的市场干预措施,防控电力市场风险。

11. 合规管理。

负责促进各种交易行为和业务合规开展,按授权对市场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违反交易规则,扰乱交易秩序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报告。做好交易机构自身行为的合规自律,配合做好政府部门要求开展的外部审计和业务稽核工作。

12. 市场服务。

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等电力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教育培训、参与交易、投诉管理、电话热线等服务,确保市场主体参与交易过程中接受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开展沟通宣传,树立交易机构公平诚信的市场形象。

此外,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业务界面

按照“界面清晰、平台运营、便于监管、优质服务”的思路,实现电力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电力交易核心业务均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按照市场规则规范透明地开展,实现业务流程化、环节全透明、操作可追溯、数据可查询,便于政府监管。同时,持续提升对电力市场主体注册、参与交易、信息查询、交易结算等方面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市场服务。市场成员注册、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7项交易主要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的界面:

(一)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工作。注册过程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交互、核验市场主体的核批、结算、用电、并网等信息。售电企业与其服务用户的有关用电信息的绑定、调整由电网企业完成,相关信息提供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二)市场分析预测。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年度、月(季)度市场分析预测主要用于指导交易的组织开展,需要与电网企业交互新增装机、负荷变化预测、运行方式、输电通道可用容量、电力销售市场分析预测、年度及中长期市场分析预测、短期平衡分析预测等信息。

(三)交易组织。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年度、月度交易,主要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申报形成。调度机构负责组织日前等现货交易,并负责年度、月度交易的执行落实。电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在多年、年度、月度交易组织中,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及调度机构交互输配电价、安全约束和检修等信息。

(四)交易合同管理。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各类交易合同的管理,配合编制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为市场成员提供合同生成、签署等服务,负责合同的汇总归档。

(五)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根据市场交易结果编制市场交易电量计划,并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六)交易结算。

电网企业负责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表计信息,交易机构根据交易合同、表计信息进行交易电量结算,出具电量结算依据。交易机构组建初期,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出具电费结算依据,并由电网企业负责向用户收取电费,将电费分解为购电费、输电收入、线损补偿、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叉补贴、售电企业售电服务费等,并进行支付。

(七)信息发布。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按照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发布电力市场交易、执行的有关信息。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各负其责,向交易平台提供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配合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实施监管。

六、交易机构设置

设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子公司。

初期,可设立以下6个处,一共30人(含领导班子职数5人)。

1.市场处(5人):主要负责电力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市场成员注册管理、市场服务等工作,承担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2.交易处(5人):主要负责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等工作;

3.结算处(4人):主要负责交易结算、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技术处(4人):主要负责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工作,为市场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5.监察合规处(3人):主要负责党群、监察审计、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工作;

6.综合处(4人):主要负责综合管理、人资、财务管理及与国家电网公司的财务业务衔接等工作。


附件2: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实现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相对独立;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政府间框架协议为前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省间余缺协调、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搭建公开透明和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服务,推动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地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确保安全,遵循规律。

遵循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运行实际和电源结构特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在贯彻落实国家指令计划或省间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省间余缺调剂,促进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2. 统筹兼顾,平稳起步。

充分考虑当前电力平衡工作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在南方区域依托南方电网公司和各省电网公司分别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省(区)电力交易中心,形成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电力市场和电力交易机构体系。坚持试点先行,统筹考虑省(区)间差异,协调推进市场建设、价格机制、交易规则制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平稳起步。

3. 规范运行,相对独立。

落实中发9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将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确保交易机构依据市场规则、公平公正运营市场,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交易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搭建公平规范、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和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在政府指导下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强化第三方监督工作,确保交易机构规范运营。

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市场规则,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与电网其他业务分开。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与其他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业务协同,确保跨省区交易业务与各省(区)省内市场化交易业务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

根据中发9号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关精神,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南方电网公司持股比例66.7%,其他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参股。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产生。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公司章程和市场规则对日常运营进行管理。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交易服务的同时,按规定合理收费。

四、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

结合电力交易工作实际,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应具备以下具体业务:

1. 市场建设与策划研究。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电力交易规则、电力市场和交易运行有关技术、业务、管理标准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2. 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

负责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的研究、建设、运营和管理。

3. 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负责按照准入条件办理市场准入,受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主体等市场成员的注册,与市场成员签订入市协议,管理市场成员注册信息和档案资料,负责电力交易结算计量关口设定,提出结算计量信息要求。

4. 市场分析预测。

根据供应能力、用电需求、通道能力等信息,分析预测电力供需形势,为电力交易的开展提供服务。负责电力市场运营分析,对市场交易过程和执行结果进行评估。

5. 交易组织。

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或政府间框架协议,按市场交易规则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组织开展电力交易,接受相关市场主体的交易申报,出清发布交易结果。

6. 交易合同管理。

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编制并执行电力交易合同范本,通过交易平台组织签订各类交易合同,开展电力交易合同的收集、汇总、变更和存档,跟踪交易合同执行情况。

7. 交易计划管理。

依据各类交易合同,编制年度、月度交易计划,并跟踪交易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各类交易合同得到有效执行。

8. 交易结算。

根据交易合同、交易计划、调度计划和交易执行等情况,按照结算规则和算法对各类交易进行结算和清算,出具结算依据。

9. 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

配合电力监管部门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工作,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确保规范开展交易业务。

负责市场风险评估和防范,当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时,按照规则及时采取相应的市场干预措施,防控电力市场风险。

10. 综合服务与信息发布。

负责汇集各市场主体提供的有关信息和电力市场交易相关信息,按规则发布市场信息。负责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培训、投诉管理等服务。

按照行业统计管理要求,向行业统计管理部门报送电力市场相关统计信息。

此外,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配合做好市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主要业务界面

按照“规范运营、便于监管”的思路,实现电力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电力交易核心业务均按照市场规则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实现业务流程清晰、操作环节透明、历史可追溯、数据可查询,便于政府监管。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业务的界面如下:

1. 市场成员注册管理。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市场主体注册工作。符合准入条件、进入政府公布目录的市场主体自愿选择参与市场,进入或退出电力市场应当办理相应手续。依托统一标准的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采用统一注册模式,在一地注册,即可参与省内、跨省(区)市场交易。

注册过程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交互、校核市场主体的核批、结算、用电、并网等信息。售电企业与其服务用户的有关用电信息的绑定、调整由电网企业完成。相关信息提供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2. 市场分析预测。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定期开展年度、月(季)度市场分析预测工作,用于指导电力交易的组织开展。电网企业的中长期、年度、月度和短期电网平衡分析主要用于指导电网规划和电网运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在电源装机、用电负荷、运行方式、通道能力、中长期及短时市场分析预测等方面交互信息。

3. 交易组织管理。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重点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负责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或地方政府框架协议,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申报情况组织年度、月度市场化交易。调度机构负责日以内即时交易和实时平衡。待市场逐步完善后,将日前交易职能由调度机构转交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承担。

在交易组织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及调度机构交互输配电价、安全约束和检修等信息。

4. 交易合同管理。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各类交易合同的管理,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合同范本,在交易平台设计固化若干类标准化的合同模板,通过交易平台为市场成员提供合同生成、签署等服务,负责合同的汇总归档。电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签署相关交易合同。

5. 交易计划编制和执行。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根据市场主体间签订的中长期交易合同、市场交易结果编制市场交易电量计划,并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电网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或政府间框架协议,及时签订交易合同并报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基于安全约束编制交易计划,用于结算并提供调度机构。调度机构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安全约束条件和基础数据,对交易计划进行安全校核,形成调度计划并执行,公布实际执行结果,说明计划执行偏差原因。

6. 交易结算。

电网企业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提供计量相关信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交易合同、表计信息进行交易电量结算,出具交易结算依据。交易机构组建初期,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出具电费结算依据,并负责资金结算。

7. 信息发布。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按照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组织工作。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发布电力市场交易、执行有关信息。各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向交易平台提供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配合监管机构对市场主体信息披露实施监管。

六、交易中心机构设置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根据工作职责设置市场运营部、交易组织部、结算统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市场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交易中心初期编制50人左右,具体职能部门如下:

1.市场运营部。主要负责电力市场建设与规则编制、市场成员注册管理等工作。

2.交易组织部。主要负责市场分析预测、交易组织、交易合同管理、交易计划编制与跟踪等工作。

3.结算统计部。主要负责交易结算并提供结算依据,负责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

4.技术信息部。主要负责交易平台建设与运维工作,为市场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5.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综合管理、人资等工作;主要负责市场服务,市场评估与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等工作。

6.财务部。主要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7.党群部(监察审计部)。主要负责党群、监察审计等工作。

8.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交易机制、交易模式、交易品种等研究,以及市场运营模拟分析等工作。

此外,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设立秘书处,负责市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603/02/96329.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黑龙江启动2027年上半年机制电价竞价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6-15 09:35:21

黑龙江省于6月12日发布2027年上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正式启动该时段风电项目的电价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价按年度分上半年、下半年两个批次分别组织,其中上半年批次仅面向风电项目开放;同一项目须在两个批次中择一参与,不得重复申报。公告强调,申报单位需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科学预估全容量并网时间,并据此合理选择竞价场次,以确保按时投产。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并网延误,将面临履约保函被扣减、当期竞价结果被取消,以及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同类竞价的处罚。此举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新能源项目有序建设与按期投运。

发改能源〔2026〕688号文深度解读:绿电直连"一对多"来了,分布式光伏消纳迎重大突破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1 10:47:36

索比光伏网对688号文进行了逐条解析,覆盖:688号文 vs 650号文完整对比、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的真实边界与操作路径、五类光伏项目受益程度分级评估、主责单位的能力要求与谁适合做、谁接不住、 政策局限与5条投资风险提示。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立法建议公开征集公告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09:40:1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6月10日发布公告,就拟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该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项目调研计划,旨在回应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规范全区电力规划、建设、生产、供应与使用等关键环节。公告强调立法需坚持科学性与民主性,广泛听取电力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意见,所提建议须立足实际问题,兼具务实性与前瞻性。社会各界可于2026年7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交意见,相关材料需明确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条例》征集意见”字样。此举标志着内蒙古地方电力法治建设进入实质性筹备阶段。

吉林省明确价格政策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9:36

本文是吉林省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发布的政策通知,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文件明确了适用项目的界定标准:须以新能源为主要电源,接入用户侧产权分界点,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60%(年可用发电量)和30%(年用电量,2030年起提升至35%),并具备分表计量条件。在电价政策方面,实行按容量(需量)缴纳输配电费,取消下网电量的系统备用费和电量电费;自发自用电量免缴系统运行费和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上网电量及购电行为均须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通知还规定了执行过渡期、负荷率公示、项目退出机制及电网企业监管职责等内容,为新能源就地开发与绿色用能提供制度保障。(199字)

马斯克曝光AI数据中心卫星细节,搭载70米巨型光伏板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6-10 16:39:16

文章介绍了埃隆·马斯克在社交媒体平台X上公布的SpaceX新型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卫星“AI1”的初步设计方案。该卫星是SpaceX计划部署的约100万颗AI卫星网络的首型,旨在利用近地轨道开展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任务。AI1卫星配备翼展达70米的巨型光伏面板,可提供平均120千瓦、峰值150千瓦的电力支持计算载荷。马斯克指出,相比星链卫星,AI卫星结构更简化——主要由太阳能电池阵列、散热系统和激光通信链路构成,无需复杂天线,因此设计与制造难度更低。这一构想依托SpaceX在星链系统建设中积累的轨道部署与运营经验,并与其正在推进的星舰研发及美国内陆超级芯片工厂等项目协同布局。(198字)

AI驱动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技术重构现代农业新业态 爱旭零碳农业项目落地北京平谷京瓦中心来源:爱旭股份 发布时间:2026-06-10 09:17:27

本文介绍了爱旭股份联合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首创清源公司,在北京平谷共建“AI+零碳农业”光谱光伏设施农业示范项目及联合实验室的合作进展。项目聚焦设施农业高能耗、智能化不足、农光耦合缺乏系统验证等现实痛点,融合新能源技术、人工智能与农业场景,构建涵盖光谱分离、低压直流配电、光储协同、智能环境调控、作物生长建模及能源管理的零碳技术验证体系。示范工程将采用爱旭ABC高效光伏组件与光谱分离材料,实现太阳光按作物需求与发电需求定向利用,并通过连续监测产量、品质、能耗、碳减排等多维指标,形成可测试、可复制的技术参数与评价标准。三方旨在打造北京农业低碳转型的概念验证平台和全国农光融合的产学研协同样板。

2030年建成20个左右省级园区!浙江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06-09 17:31:54

浙江省于2026年5月印发《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域覆盖、一园一策”为原则推进低碳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则在低碳园区基础上优中选优,可覆盖园区全域或特定“园中园”。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建成约20个省级零碳园区的总体目标。实施路径上,要求各设区市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低碳园区建设方案编制与审核备案,其中年碳排放超100万吨的园区需经省级重点把关;零碳园区培育工作同步启动,各地须于6月15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省级将于7月15日前确定首批培育名单。该方案由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已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浙江工商业分时电价新政(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深度解读:储能套利空间收窄、光伏度电价值下移,应对策略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09 14:46:00

2026年5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7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2024年21号文。索比光伏网编辑部对浙发改价格〔2026〕112号进行了逐条拆解,综合浙江省发改委官方解读及多家行业机构测算数据,形成这份深度报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6GW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公示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9 11:43:06

鄂尔多斯市于2026年6月7日公示2026年度光伏治沙项目优选结果,总规模达600万千瓦(6GW),由大唐、中广核、中节能、华润新能源、甘肃宝丰新能源及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六家企业各获1GW指标,项目集中布局于杭锦旗和鄂托克前旗。该项目严格遵循“光伏建设与沙化土地治理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原则,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开发或光伏治沙业绩,并确保电网接入消纳条件。此前,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于5月30日启动竞争性配置工作,明确申报流程及评审要求。同期,内蒙古阿拉善盟亦启动2026年光伏治沙项目,总规模550万千瓦,计划治理沙化土地22万亩,覆盖乌兰布和沙漠与腾格里沙漠多个片区,要求单体项目不低于100万千瓦、每万千瓦配套治沙400亩,目标于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与治理任务。(199字)

行业首批!阿特斯获国家光伏质检中心CPVT能效1级符合性验证测试证书来源:阿特斯 发布时间:2026-06-08 17:31:17

阿特斯公司N型TOPCon 182 Pro系列光伏组件通过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CPVT)权威评测,成为行业首批获得晶硅光伏组件能效1级符合性验证测试证书的企业。该认证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围绕光电转换效率(≥24.0%)和耦合环境应力衰减率(≤8.6%)两大核心指标展开,1级为最高能效等级。实测显示,该组件转换效率达24.2%,衰减率优于限值,具备高发电量与强环境适应性。其性能提升源于SMBB Ultra多主栅、超细栅线、背面多晶硅层优化等多项技术集成。随着新版能效国标落地,行业竞争正从单纯比拼功率与成本,转向聚焦能效水平、长期可靠性及全生命周期收益。(199字)

SNEC 2026安泰新能源硬核时刻,跟踪方案重磅升级,多项重磅合作共襄光伏盛宴来源:安泰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8 08:45:42

在2026年6月3日至5日举行的第十九届SNEC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展上,安泰新能源集中展示了其在光伏支架领域的最新成果与战略布局。公司重磅推出升级版智能跟踪系统,包括1P旗舰产品AT-Spark(结构刚度与强度显著提升)、2P多点驱动支架TAI-Universal(最大跨度80米、抗风达60m/s)及SmartTrail智能控制系统,并同步亮相覆盖彩钢瓦、户用瓦片等多场景的ALTRA全系列屋顶支架。展会期间,安泰新能源与马来西亚GEBENG ENERGY等企业签署海外项目合作协议,联合TÜV莱茵、TÜV南德等机构推进国际认证与ESG建设,并获UL 2703、IEC 62817等多项权威认证。凭借技术实力与市场表现,公司入选PVBL全球光伏跟踪支架Tier1榜单,并斩获“吉瓦级奖”等三项行业大奖,全面彰显其在全球光伏支架领域的创新力、可靠性与国际化竞争力。(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