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以下简称“中发 9 号文件”) 和国家有关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托南方 电网公司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实现交易业务与电网企业其他 业务相对独立;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和政府间框架协议为前 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 省间余缺协调、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搭建公开透明和功能完善的 电力交易平台,依法依规提供规范、高效的电力交易服务,推动 国家能源战略的落地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
二、基本原则
1.确保安全,遵循规律。
遵循电力工业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电网运行实际 和电源结构特点,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在贯彻落 实国家指令计划或省间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跨区跨省市 场化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和省间余缺调剂,促进能源资源在 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2.统筹兼顾,平稳起步。
充分考虑当前电力平衡工作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在南方区 域依托南方电网公司和各省电网公司分别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省(区)电力交易中心,形成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电力市 场和电力交易机构体系。坚持试点先行,统筹考虑省(区)间差 异,协调推进市场建设、价格机制、交易规则制定等各项工作, 确保平稳起步。
3.规范运行,相对独立。
落实中发 9 号文件和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将交易业务与电网 企业其他业务分开,确保交易机构依据市场规则、公平公正运营 市场,及时发布市场信息,交易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搭建公平 规范、功能完善的电力交易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和机制,为市场 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的电力交易服务。在政府指导下成立市场管理 委员会,强化第三方监督工作,确保交易机构规范运营。
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定位与组织形式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政府批准的章程和 市场规则,在政府监管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 力交易服务。交易机构的日常业务不受市场主体干预,交易业务 与电网其他业务分开。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 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 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 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与其他电力交易机构进行业 务协同,确保跨省区交易业务与各省(区)省内市场化交易业务 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开展。
根据中发 9 号文件和改革配套文件有关精神,广州电力交易 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组建。南方电网公司 持股比例 66.7%,其他相关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参股。广州电力交 易中心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产生。广州电力交易 中心按照公司章程和市场规则对日常运营进行管理。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为市场主体提供 交易服务的同时,按规定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