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密地区国投公司20MWp光伏发电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哈密国投石城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北部25km处,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内。
建设规模:20MWp
计划工期:2016年03月20日开工2016年6月 30日并网发电,并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为终点,具体指从光伏支架基础设计起至电站系统接入到场址南侧石城子南220千伏变电站当地公共电网为止。(函临时接入工程)
招标范围:哈密地区国投公司20MWp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内容为本项目完成峻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3.3 投标人应具有20MWp光伏发电项目监理的能力,近3年内具有1个以上2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监理业绩。包括近3年所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机组达标投产、获国家及省(部)级优质工程情况、近3年监理工程的质量回访记录等,需由投标人所监理工程的项目法人出具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监理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总监、副总监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应具有2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工程监理经验。
3.5中标后,总监工程师及项目专业监理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全过程服务;
3.6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权威部门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用证书。
3.7 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涉及经济诉讼的资料。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监理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有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 本工程建设采用P3工程管理软件,投标人须能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和维护P3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每工作日09:30~13:30和15:30~19: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到招标代理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在哈密市融合路华宇高层607室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请将招标文件款汇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密分行(账号:3011000109200121419 ,汇款用途注明:)。招标代理收到汇款单位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及汇款后获取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3月24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哈密地区宾馆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国投石城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建国南路218号
电 话:0902-2232089
联系人:侯凯
传 真:0902-2231089
邮 编:839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哈密市融合路华宇高层607室
联 系 人:姚笛 张立丹
邮政编码:839000
电 话:0902-2200376 13809903507 13150367772
传 真:0902-2200376
邮 箱:6021727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