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东投”)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签署《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利用华晨集团所属企业可开发分布式光伏的场地资源共同开发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协议,双方的合作方式为:华晨集团所属企业提供厂房、办公楼及停车场等可开发分布式光伏的场地资源,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申华东投提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资料显示,华晨汽车集团直属辽宁省人民政府,而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华晨汽车。此次签署协议的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申华控股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新能源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等。
申华控股表示,本次合作顺应国家绿色能源的发展趋势,将充分发挥申华东投在新能源开发领域中的专业经验,结合华晨集团及所属企业的可利用资源,充分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成本,为合作双方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