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新财建[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在2006年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5年2月底前并网,且未纳入之前几批申报目录的项目,可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8日。
以下为通知全文:



2月4日,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新财建[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在2006年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5年2月底前并网,且未纳入之前几批申报目录的项目,可参与此次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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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与能源局正式启动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第二次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旨在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部署。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底期间投产或计划投产的统调集中式、非统调集中式及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光伏与风电分类型出清),总机制电量规模为133.25亿千瓦时,执行期为12年。竞价实行边际出清方式,申报价格限于242—393元/兆瓦时,光伏与风电分别设规模配额,并设定81.82%的比例系数和110%的竞价充足率。未投产项目须提交履约保函,严格约束投产时效,延期超180日将取消资格并扣完保函。申报、审核、竞价及公示等环节均明确时间节点,依托新能源云平台和“网上国网”App分类实施。(199字)
上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7年内全容量并网、尚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及分布式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不含深远海风电等特殊类型)。竞价采用线上申报方式,集中式项目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分布式项目通过“网上国网”APP或“95598智能互动”网站提交材料。关键时间节点包括:11月2日至16日提交申报资料;11月17日至12月3日完成材料审核;12月4日至10日公示通过项目清单;12月4日至13日提交并审核履约保函;12月14日集中申报电价(区间为0.2182–0.415元/千瓦时)并完成价格出清;随后公示并公布最终竞价结果。入选项目将与国网上海电力签订购售电协议,明确电量、电价及结算条款。(199字)
青海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至2027年底全容量投产、尚未纳入机制电价范围的风电和光伏项目。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28.59亿千瓦时,其中光伏14.08亿千瓦时、风电14.51亿千瓦时;光伏申报价格区间为0.15—0.2277元/千瓦时,风电为0.18—0.24元/千瓦时。机制电价执行期为12年,按项目实际投产时间分阶段起算。竞价设申报充足率下限(130%)、履约保函要求及边际出清动态调整机制,以保障竞争充分性与项目履约能力。省电力公司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竞价并报备结果。(199字)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于10月27日启动2027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风电与光伏项目,要求项目已完成2027年度竞价登记。申报须通过具备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资质的竞价代理商进行,委托关系须在2026年10月28日18:00前完成确认。竞价总电量规模为104.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90.2亿千瓦时、光伏14亿千瓦时;两类项目分别组织申报与价格出清,风电竞价时段为2026年10月30日9:00–10:00,光伏为9:00–11:00。
冀北电网于10月26日正式启动2027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由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组织实施。本次竞价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尚未纳入电价机制且未被取消竞价资格的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含光热、已竞配的海上风电/光伏)。明确排除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等就近消纳项目,以及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其除自发自用外的上网电量须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适用该机制电价。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通过代理商统一申报。竞价旨在统筹规范新增新能源项目的电价形成方式,推动其有序进入市场。
福建省于10月15日启动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或计划并网、且未参与过类似机制的新能源项目(不含2025年1月27日前已竞配的海上风电项目)。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83.6亿千瓦时,电价申报上限为390元/兆瓦时(即0.39元/千瓦时),下限为160元/兆瓦时;要求申报电量充足率达125%,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不得超过其对应机制电量的90%。中选项目将执行为期12年的固定机制电价。该机制旨在统筹新能源消纳与合理收益,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入市。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号文件发布,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初始规模79.34亿千瓦时,较2025年增长58.68%,核心价格规则维持不变,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报价精度细化至0.1%,10月13日登记截止。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申报资格、报价策略及市场影响,附2025年官方结果对照,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新疆电力公司于10月10日发布2027年下半年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预公告,明确面向2027年7—12月计划投产、且此前未纳入机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集中式与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开展竞价。参与主体包括新申报项目及前期未竞得电量但资质有效的存量项目;对已竞得2025或2026年度机制电量但延迟投产超6个月的项目,将取消其投资方未来3年内所有新能源项目的竞价资格,并作废当次入选结果。公告设严格投产履约约束:延迟不超过6个月的,仅失效对应时段电量;超期则直接取消资格。机制执行期为10年,期间项目可自愿退出,退出后不再享受机制电价。
广东省于10月10日启动2026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面向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投产或承诺投产、且尚未纳入机制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海上光伏试点项目除外)。本次竞价总电量规模为79.34亿千瓦时/年。申报规则明确:110千伏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申报电量比例上限为80%,其余分布式光伏项目为70%;电价竞价区间设定为0.20—0.40元/千瓦时,价格申报精度由1%提升至0.1%;中选项目将执行为期12年的固定机制电价。该机制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保障项目合理收益与系统调节能力平衡。
2026 年江西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总规模40.8亿千瓦时,光伏占比超七成,边际门槛提至60%,单项目电量比例上限75%,核心申报主体为2027年投产项目。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参数变化、申报范围及风险提示,附历史数据与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各类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省电力市场实际,市场化机组(如火电、新能源、独立储能)调试期电量按所在节点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结算;核电机组暂按商业运行期批复电价结算,但调试期间因强制外送产生的琼粤跨省保障类不平衡资金由该机组全额承担;未参与市场交易的水电、生物质机组,调试期电价亦暂按批复电价执行。通知还规定: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当月起原按月度加权均价结算的机组同步调整为实时电价结算;此前已并网调试但未完成结算的,统一按新规执行;若调试期跨月,则分月分别适用对应电价机制。(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