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于2013年8月达成。根据相关协议,我国确认参加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输欧晶体硅光伏产品价格将不低于0.56欧元/瓦。该协议执行时间为2年。如今距离协议达成已过去了2年,期间中欧光伏贸易摩擦仍时有发生。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两家中国企业在对华晶体硅光伏组件及关键零部件违规,因此决定取消这两家中国企业的价格承诺,并对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它们分别是浙江正泰公司和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另据商务部网站转载专业法律媒体Mlex报道称,欧盟调查官员还将裁定中电光伏违反价格承诺协定,其在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出口欧盟将被征收反倾销税。
据称,中国光伏生产企业被取消价格承诺的原因包括:未报告销售数量、开具误导性发票及实施补偿贸易导致销售价格低于最低限价。
欧盟市场当时占据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量的70%以上,但如今欧盟市场仅占全球总需求的十几分之一。另一方面,许多大型企业过去几年里在海外设立新的工厂,完成了多地的布局,分散了贸易争端带来的风险。因此,欧委会的决定对相关企业有一定影响但较有限。
价格承诺协议能否持续存疑
价格承诺协议或在到期后结束,而欧盟将对我国输欧光伏产品发起新一轮调查。“此前,SOLAR WORLD公司成功挑起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并因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征收高额税后直接受益,该公司很可能在欧盟再次促动“双反”。
像这样本来已有价格承诺协议然而被采取“双反”不断被质疑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样的事件对本国的影响可谓是利大于弊,虽然对中国的相关产品产生一定程度的依赖,但总体而言的不利影响还是很小的。美国和欧洲国家对中国产品实施“双反”措施,对中国产品或企业造成的影响是深远而巨大的。国际市场上的竞争的确很激烈,这种争端至少应该合理吧!
以美国实施“双反”措施为例,对中国市场和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欧盟造成影响类似)。
(一)直接影响我国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般来说,只要出口产品被进口国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就会马上影响该产品对该进口国的正常出口。而且,一旦该产品被裁定倾销或补贴成立,就会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这意味着相关的我国企业将完全丢失国外市场,这对出口企业极为不利。“双反措施”持续时间一般都在几个月甚至几年以上,在这段时间原有的业务和客户会逐渐流失。
若想重新进入失去的市场则非常困难。其中,以委托加工为主的出口型企业影响最大,出口量的减少会明显影响企业的产能。有数据显示,目前美国市场占我国地板出口总额的1/3左右。但是,由于这些以委托加工为主的出口企业没有自主品牌,也未在国内建立销售渠道,一旦出口受阻,压货增多,企业的生存将受到严重威胁。
“双反措施”同时也严重挫伤了国外企业对我国投资的积极性。由于近年来美国对我国产品的“双反”调查,不少海外投资者不得不放弃我国而转向其它国家。此外由于大量新兴电子、石化产品刚刚开始出口就遭到调查,我国新兴工业的发展也受到严重损害。这些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工厂停产、工人失业,使我国出口产品失去了竞争能力,直接影响我国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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