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精河三期、四期50MW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8.3亿元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8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等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对该部分资金予以置换。(详见2015年10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
近日,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康”)通知,其在建的新疆精河三期30MW、四期20MW 太阳能电站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进入并网发电阶段。目前新疆爱康持有一到四期合计90MW并网光伏电站。
按初步估算,新疆精河三、四期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7063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6709.85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未来整体业绩提供正面影响。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可能因为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