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第三方对绿色债券的认证和评估功能可由专业的研究咨询机构来承担。他表示,目前国外已经有七八家为绿色债券提供第三方认证和评估报告的机构。在绿色债券发行之前,发行主体可以请第三方机构提供绿色债券的认证。在发行之后,第三方机构可以提供对资金用途和节能减排效益的评估。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社会监督是关键
马骏还建议,建立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机构投资者在投资时,应该要定量评估所投资企业或项目的环境成本和减排效益,比如某种清洁能源项目能比普通煤电项目减排多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并在此基础上选择进行哪些绿色投资。“但是,这些评估方法、数据是十分专业的,让每个投资者和企业都去开发这样的方法和系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应该有服务于整个社会的、公益性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系统。这样的系统也将为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以及各类绿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评估工具。”
“绿色债券的认定只是绿色债券发行工作的第一步,由于绿色债券的公益性,为保证债券发行生态环保目标的实现,公益性问题就必须由社会公开的方式来解决。”王小江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王小江认为,由社会大众广泛参与,通过互联网、新闻等参与模式,建立起一个绿色债券的社会监督系统是绿色债券发行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也是国际经验的核心所在。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引》对绿色债券项目投资方向进行约定,但对项目的监督和制约体系还未建立起来,有待后续跟进。”王小江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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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须支持六大领域项目
2015年12月,央行面向金融机构法人发布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按照央行公告的规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将为绿色金融债券审批与注册、第三方绿色债券评估、绿色债券评级和相关信息披露提供参考依据。央行绿色金融债券支持6大类别绿色项目如下:
(一)节能:包括以高能效设施建设、节能技术改造等能效提升行动,实现单位产品或服务能源/水资源/原料等资源消耗降低以及使资源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下降,实现资源节约、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及污染物削减的环境效益。
(二)污染防治:通过脱硫、脱硝、除尘、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以及其他类型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实现削减污染物排放,治理环境污染,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
(三)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包括尾矿、伴生矿可再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废弃金属、非金属等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等,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手段,实现资源节约,同时减少环境损害。
(四)清洁交通:包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清洁燃油生产装置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等行动,降低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及污染物排放强度,实现节能减排效益。
(五)清洁能源:通过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替代化石能源消耗,减少化石能源开发、生产、消耗所产生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通过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利用,实现污染物削减及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六)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包括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实现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减灾防灾、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效益;采取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经营和保护、推进生态农牧渔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