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期待的绿色金融债券终于“靴子落地”,兴业银行成为首批获准发行的银行之一。
兴业银行1月21日晚间公告称,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据了解,在2015年11月,兴业银行发行绿色信贷专项金融债券的申请已获得银监会批复。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起源于21世纪初,是伴随着世界范围内投资人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持续关注,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兴起的一个新的债券品种。早在2013年,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在“两会”上就积极建言尽快出台绿色金融债相关制度,推动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据兴业银行估算,未来五年,每年将催生30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融资规模,市场潜力巨大。“发行绿色金融债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升中长期绿色信贷的投放能力,推动商业银行参与国际市场。”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总经理方智勇表示。
兴业银行表示,目前已形成涵盖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交易服务、个人低碳金融服务在内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实现了从企业到个人的全覆盖。
“在产品创新、专业服务、机制体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等绿色金融各个方面,我们已做好充分准备。”据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专家陈亚芹介绍,为做好绿色金融债的发行、使用和管理的准备工作,2014年,兴业银行就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12月央行出台意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投资性计划、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债券,该行又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投向标准、作业管理流程等具体执行细节。
“在后续发行使用过程中,我行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筛选、评估、台账管理、信息披露和监测评估等工作,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方智勇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兴业银行已为超过60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融资超过8000亿元,融资余额达3942亿元,覆盖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