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能够清楚,在现行补贴政策下,补贴的拖欠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成为新常态。估计普遍拖欠时间有一年左右,即2015年并网的项目,可能2016年底才能够进入补贴目录。所以我们认为这种补贴措施是不可持续的。希望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
限电的挑战
第二个挑战,限电。现在光伏弃光现象已经非常明显。据统计,2015年全年弃光电量大概是40亿。2015年全国光伏电量是400亿,弃光比例是10%。弃光最重的两个地方,是甘肃和新疆,甘肃的弃光率31%,新疆的弃光率是26%。入冬采暖季到了以后,弃光率更加严重。在2015年12月的统计中,新疆的弃光率达到59%,宁夏的弃光率达到39%。这个弃光情形到2016年不仅难以缓解,并且很可能更加恶化。
给大家几组数字,2015年全社会用电量增加只有0.6%,但电力装机增长速度是10%。2015年全年新增装机1.3亿千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是历年来新增装机量最大的一年。其中火电装机新增加6000多万千瓦,风电大约3200万千瓦,光伏1500万千瓦,但是火电的装机增幅依然很大,火电新增装机增长速度也达到了将近8%。
从现在供需来看,2016年西部地区的弃光情况一定是更加明显。有人可能认为西部地区在新建外送通道,现在各级“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很多外送通道的建设。但外送通道能否解决西电东送、新能源消纳的问题能否解决?我们并不乐观。为什么?因为在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新常态下,现在中东部地区也不缺电,以往缺电的大省,如广东、浙江等,现在他们本省的平均火电利用小时数也只有4000小时左右。从这个供需来看,中东部地区接受外来电力的意愿越来越低,没有那么高的积极性。所以协调外送通道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所以,如果体制机制不发生大变革,西部地区弃光现象也将成为常态。特别是最近刚调整了光伏上网电价,一类地区降了一毛钱,二类地区降了七分钱,因此一类地区、二类地区电站的经济性越来越差。因此光伏市场很可能向中东部调整。
中东部地区的土地问题
中东部光伏市场也面临挑战。中东部地区未利用土地少,土地成为中东部开发光伏电站的重要约束。特别是近期国土资源部联合六部委印发的五号文件中规定,如果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农地,要完全要按照建设用地来处理。这样的一刀切操作对光伏电站开发是致命的打击,中东部地区未利用地非常少,大多数都是农地、林地。
国家能源局未来的光伏工作方向
为了解决这些挑战,我想给大家汇报一下国家能源局采取的一些措施,或者是我们一些工作的方向。“十三五”期间我们认为最主要的任务是加速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尽早摆脱对补贴的依赖。未来有以下五个工作方向。
一、配合发改委价格司做好逐渐电价下调工作
光伏电价调整征求意见稿文件出台时,是有一个五年电价调整表,每年都直接列出来,但国家能源局与发改委价格司沟通后,决定只列第一年(2016年)。但是以后的电价降价幅度可能比之前征求意见稿中的电价还要大,因为按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一类地区的电价还要六毛多,但按我们现在的想法,一类地区到2020年一定要降到6毛钱以下。
起初对电价调整,出于保护行业的考虑,对于一类地区的电价下调一毛钱我们还是有一些想法的。但后来我们觉得电价必须进行一个调整,从外界的反应来看,大家也很清楚。关于西部光伏电站,有个说法,电站转让两次后还有利润可赚,这是外界对我们光伏电站的一些评价。连财政部价格司都认为我们的降价力度不够,认为光伏电站太赚钱了,特别是在2014、2015年很多的行业都已经处于亏损,或者是濒临亏损的情况下,光伏行业还能看到两位数的毛利率,所以价格司认为必须进行一个降价。
从行业自身来看,我认为应该有动力面对电价下调,无论从赢得国际市场,还是在国内跟传统能源最终形成竞争力看,都应该降电价。所以要对自己狠一点,一次性降了一毛钱。最终国家能源局同意了价格司的做法。
另外要避免行业大起大落的状况,如光伏电站规模突然减速、刹车,这对制造行业可能会有较大影响。所以我们整体考虑了行业的稳定发展后尽量适当控制电站开发节奏。争取用更少补贴,更小的规模,把电价先降下来。国家能源局做了测算,如果按“十三五”期间平均每年按照匀速开发,每年大概1800—2000万千瓦,到2020年累计需要的补贴近4000亿。这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如果按照先慢后快的节奏进行开发,补贴总额会降到3000亿左右。如果展望到2025年、2030年,这两种模式的差距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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