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华光伏反倾销反补贴部分期中复审调查。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中方认为,欧盟通过事实和法律调查作出终止决定,确有利于维护中国光伏企业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中欧光伏价格承诺的整体稳定性,“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期中复审又称年度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一段时间后(通常至少为一年),外国的出口商、生产商、国内进口商及原来的申诉方请求并提交了证明需要复审的肯定性资料,主管机关审查是否有必要继续征税。利害关系方有权请求主管机关复审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以便抵消倾销。若主管机关的复审结果确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已无正当理由,则应立即终止该反倾销税。
欧盟反倾销法中的行政复审可分为三大类:期中复审(interim review)、期满复审(expiry review)和新出口商复审(newexporter review)。
沈丹阳说,期中复审立案后,商务部与欧委会调查机关保持了良好沟通,与欧方就价格承诺调价机制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欧委会经调查认为,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变化与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相近,现行最低限价参考基准能够客观反映全球光伏产品的价格发展情况,符合最低限价措施的目的。为此,欧委会在今年1月7日发布官方公告,正式终止对中国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部分期中复审。
2013年8月,中欧双方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协议对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设置了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以“彭博数据”收集的国际平均价格为参考基准。协议达成后,欧盟光伏产业指控中国企业通过向“彭博数据”申报低价拉低了基准价格,并向欧委会申请将中国报价从最低限价调整参考基准中排除。
期中复审立案后,商务部与欧委会调查机关保持了良好沟通,与欧方就价格承诺调价机制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欧委会经调查认为,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变化与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相近,现行最低限价参考基准能够客观反映全球光伏产品的价格发展情况,符合最低限价措施的目的。为此,欧委会在今年1月7日发布官方公告,正式终止对中国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部分期中复审。中方认为,欧盟通过事实和法律调查作出终止决定,确有利于维护中国光伏企业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中欧光伏价格承诺的整体稳定性。我们对此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