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华光伏反倾销反补贴部分期中复审调查。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中方认为,欧盟通过事实和法律调查作出终止决定,确有利于维护中国光伏企业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中欧光伏价格承诺的整体稳定性,“我们对此表示欢迎”。
据记者了解,2013年8月,中欧双方就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协议对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设置了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以“彭博数据”收集的国际平均价格为参考基准。协议达成后,欧盟光伏产业指控中国企业通过向“彭博数据”申报低价拉低了基准价格,并向欧委会申请将中国报价从最低限价调整参考基准中排除。
沈丹阳说,期中复审立案后,商务部与欧委会调查机关保持了良好沟通,与欧方就价格承诺调价机制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欧委会经调查认为,中国光伏产品的价格变化与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相近,现行最低限价参考基准能够客观反映全球光伏产品的价格发展情况,符合最低限价措施的目的。为此,欧委会在今年1月7日发布官方公告,正式终止对中国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部分期中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