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宁夏2015-2020年光伏园区规划的批复》(宁政函〔2015〕220号)以及《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和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委按照配套产业与光伏电站投资比例不低于1:1的原则,初选以下企业作为2015年度光伏园区的开发主体,现将企业名单及配套产业项目公告如下:
1、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拟配套投资:105亿元
配套产业:盐池74个贫困村光伏扶贫、10万只滩羊养殖示范区、设立产业及担保基金、406户美丽乡村建设等
2、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拟配套投资:221亿元
配套产业:60万吨/年焦炭气化制烯烃项目
3、济宁如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拟配套投资:55亿元
配套产业:8万吨高性能纤维材料、3.5亿安时/年高端锂离子电池项目
4、中国自动化集团有限公司
拟配套投资:70亿元
配套产业:自动化产业、铸造及精密制造产业、光伏组件等
5、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配套投资:40亿元
配套产业:石嘴山电缆厂二期、青铜峡蓝宝石项目
上述配套产业项目计划于2017年全部建成,我委将根
据企业实际投资完成情况,结合国家光伏年度开发规模,分期下达光伏园区建设指标。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