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2015年光伏电站增补规模指标备选项目评优及指标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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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近日发布严正声明,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传播的关于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项目进展等方面的不实信息,明确表示相关言论严重失实,已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声明指出,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社交平台用户未经核实,捏造并散布所谓“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债务违约”等虚假内容,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公司强调,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各项光伏制造业务有序开展,财务状况健康,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弘元绿能已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团队全面收集证据,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声明呼吁公众以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抵制和举报不实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198字)
福建漳州市依托本地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以建设能源枢纽为目标,系统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文章围绕“资源开发、龙头招商、服务赋能”三大路径展开:一是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开发,已累计获批集中式光伏项目47个、总装机6423MW,其中12个并网投产(879MW),获批与投产规模均居全省首位;二是以旗滨光伏玻璃等龙头企业为牵引,精准招引逆变器、支架、储能等配套企业,构建覆盖制造、应用、出口的光伏先进制造集群,强化对国内及东南亚市场的供应链支撑;三是强化全周期服务,推动安泰新能源等企业贯通“资源—制造—应用”链条,促进产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升级。下一步将持续补链、延链、强链,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
新疆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于2026年10月10日公示2026年第一批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仅包含1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七师125团135MW光伏项目,由胡杨河市钟顺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第七师125团,规划建设装机容量13.5万千瓦,配套建设光伏场区、集电线路、110kV汇集升压站及1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柳沟220kV变电站。该项目建设旨在落实兵团关于加快新能源发展的部署要求,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提高绿色电力供给比例;投产后将有助于缓解七师电网电力供应缺口,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并支撑当地工业负荷持续增长。目前项目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续将按程序申报纳入兵团市场化并网项目清单。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第三批拟废止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清单(增补)》,拟对吕梁市汾阳市等地区共8个存量风光项目予以废止,总规模达45.83万千瓦(即458.3兆瓦)。此举旨在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地建设,优化电网接入条件与资源配置,提升存量项目的实际转化率。相关项目主要来自吕梁市和长治市上报的梳理结果,其中包含汾阳市200兆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向属地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示信息同步公布了反馈电话与电子邮箱。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9月21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公示凉州区九墩滩30万千瓦(即300MW)专项光伏治沙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成功中标。该项目属国家支持的“光伏+生态治理”示范类型,旨在通过在沙漠化区域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实现清洁能源开发与防沙治沙协同推进。项目选址于凉州区九墩滩,依托当地光照资源丰富、土地资源相对充裕的条件,将光伏板阵列与植被恢复、沙障建设等生态措施相结合,在发电的同时抑制地表风蚀、促进土壤固定和局部生态改善。此次指标配置是甘肃省落实新能源发展与荒漠化防治双重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中电建作为中标方,后续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昭通市能源局于2026年9月8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永善县马楠兴隆、莲峰营盘两个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两项目分别装机18万千瓦和3.5万千瓦,合计21.5万千瓦(即215MW),均于2024年2月4日完成招标,中标单位为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未能按期推进项目建设,导致严重滞后,未实现如期建成并网。此举系依据相关能源管理规定作出的行政决定。后续,昭通市能源局将重新组织上述两个光伏项目的公开招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苏美达能源柳堡清能光伏电站蝉联中电联“AAAA级光伏电站”认证,彰显智慧运维与精益管理领先实力。其25MW电站年发电3800万度,依托四大智慧平台实现“监测—预警—运维—交易”全链路数智化。公司全球运维超6GW,获多项国际权威认证,树立存量时代光伏高效运营新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