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领跑者不得不说的故事:组件厂的心声

来源:光伏测试网发布时间:2015-11-18 08:49:46

近来,行业最热的话题之一莫过于11月4日的无锡国际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及标准技术论坛上进行的CQC首批光伏领跑者认证获证企业颁证仪式,共有19家组件厂、21家逆变器企业、8家背板材料成为首批通过CQC领跑者计划认证证书的企业。笔者作为领跑者计划的全力支持媒体,对首批获证的企业进行了专访,为行业献上领跑者获证企业的心声。

1.背景篇:领跑者认证,你因何领跑?

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认监委、工信部于今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要求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为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国家能源局将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以下指标: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开发投资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达到“领跑者”先进技术指标的产品。

2.愿望篇:领跑者认证,我为何要领跑?

作为企业,莫不希望通过自己有竞争力的产品技术和质量获得更大的利润与市场,这不仅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促进光伏行业整体进步的社会责任。在此次获证的19家组件企业中,不仅有行业制造规模的领先企业,有行业技术中坚企业,也有新进入的新面孔。

我为何要领跑?对于领跑者技术指标要求,山西晋能的质量技术总监沙正金认为:领跑者计划正是给企业提供了展示能力的舞台。国家也是鼓励,你有了这个能力,你水平高,将来你在招标的时候或者项目进来了优先用你的东西。

谈到晋能参与领跑者计划认证,沙正金先生表示:晋能去年刚刚开始组件制造,如果能够在技术上能够领先的话,就更有利。后来者进入市场本身就很难,如果没有自己特长的地方,没有自己领先的地方,你再重复前面的,再跟着人家后面跑,你要生存下去也不容易。这样你必须要有自己领先的地方,有自己的优势你才能在这个竞争非常激烈的环境之下,有你的一块立足之地。所以在沙总看来,晋能一开始就走在前端,从产品性能各个方面来讲走在领先,晋能要做的产品就是领先产品。晋能作为组件新军不会一开始从产量上来跟传统的那些大厂竞争,那就从晋能自己的优势地方去跟他们竞争。

3.实践篇:领跑者认证,我如何参与领跑?

谈到认证,行业内或许有很多猜测。最多的疑惑或许可以概括为:参与认证的产品是你的产品吗?参与认证的产品是你量产的常规产品吗?领跑者计划认证会不会又变成一场展台上的新品秀?带着这些问题,我们采访了多家组件厂,听听他们是怎么参与CQC的领跑者计划认证的。

首先接受我们访谈的是晶科能源的组件技术总监刘亚锋先生。晶科能源在行业中属于比较低调,但是出货量、利润和技术一直在不断地上升,近几年已经成为了中国光伏的第一集团军成员。晶科能源是怎么参与此次领跑者计划认证的呢?

亚锋告诉记者,晶科能源一直在关注着国家的光伏领跑者计划。自从CQC发布了领跑者认证计划并开始宣传后,晶科能源就在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并参加了产品认证。

据记者了解,CQC要求参加领跑者计划认证的产品必须是已经通过了类似IEC61215等基本技术、安全要求的产品,领跑者计划只是对产品的效率和衰减再做评估。对此,亚锋表示,晶科此次获得组件多晶二级能效认证的产品,是一年前就已经实现的270瓦以上的产品,就是从生产线上直接抽的样,并没有为认证做特别的产品制造准备。亚锋告诉记者,此次多晶产品认证的企业中,没有一级能效产品。事实上晶科今年年初就已经在实验室实现了多晶60片电池组件最高功率334.5瓦的行业新高。亚锋认为,虽然晶科在技术上已经可以超越多晶一级能效的产品,但将实验室产品送去做认证的意义不大,“我们想做的一定是客户能够买到的一级能效产品,我觉得这样更符合市场或者是政策的出发点。”

对于这一点,山西晋能沙正金先生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沙先生告诉记者,晋能从CQC领跑者认证规范一下来就开始参与送样了,晋能产品效率本身就比较高,所以是第一批响应的。但晋能当时就计算过,正常量产的多晶组件是无论如何冲不上一级的,或许没有哪家企业能送上去,所以晋能就是按照正常的组件来做的60片和72片两个型号,现有的能力能做到二级那就送样做二级,没有用其它特别的技术。沙先生认为,用一些新技术或许能够做到一级,但那些产品晋能还不能量产,晋能送样就是以量产水平的,实际生产线上来的正常水平组件。






 

4.心声篇:领跑者认证,我如何看待领跑?

国家能源局对“领跑者”计划项目,会委托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进行全过程的技术监测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重点检查是否达到承诺的指标,在工程投产一年后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但对于领跑者项目中用到的产品,是否需要专门认证呢?光伏企业因“领跑者”项目客观公正的优选方式和技术创新引领的带动意义,表现出很高的参与热情,竞争格外激烈。但让业界感到困惑的是:什么样的产品才能称得上“领跑者”?如何验证产品的性能指标?是否还要做额外认证?这是否是一种额外的认证,甚至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呢?这些问题,自三部委下达领跑者计划相关文件以来,一直在业内讨论,流传着各种说法。带着这些疑问,我们的记者对接受采访的几位专家问个不休。来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亿晶光电技术副总监安全长博士在采访中表示:“领跑者认证计划不是一个简单的计划。就目前来看,无论光伏产品制造,还是光伏技术以及光伏市场,我国光伏行业均走在世界的前列。与之相比,我国光伏产品认证略显滞后与失配。领跑者认证计划的推出与实施,有望加快光伏技术的更快速发展,在这一点上,我觉得领跑者认证计划是一项非常积极的认证计划,有望提升我国光伏认证在全球光伏认证领域的地位。”

中利腾晖的陈杰副总裁,他分管质量与认证,聊到这个问题时他的脸上洋溢着热情,“领跑者认证是中国人自己的认证体系,是中国人话语权的标志,当然要积极支持。”此次中利腾晖同时获得了首批CQC光伏领跑者多晶组件和单晶组件两张能效等级证书,单晶组件评价更是获得组件最高效一级证书,陈总认为,这对于中利腾晖领跑光伏行业意义重大,并表示愿意继续参与更多的测试认证,对于实验室现场目击认证也表示了积极的兴趣。

三部委的《通知》中传递的最重要信息是:凡是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的检测认证结果,都可以被示范基地的投资商在招标、建设和建成电站的评估中采信。

对此,山西晋能质量技术总监沙正金表示:CQC的领跑者认证只是在测试方法、测试内容方面不一样。另外认证更注重的是效率,不同条件之下的光电效率,像其它普通的认证更注重的是安全可靠性方面的一些认证。不管IEC61215,IEC61730,都是从安全角度来考虑的。所以沙正金先生认为这个并没有冲突,就是关注点不一样。

那么,参加这样的认证是不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呢?

亿晶光电安博士表示确有听到业内部分同仁谈及领跑者认证计划,他们会觉得多一项认证就多一项支出,认为是一个负担。对此,安博觉得不妨换一个角度来看此问题:结合最近的国家光伏策趋势:在2016年有可能光伏补贴会有比较明显的下降,到2020年光伏发电要平价上网,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与政策不谋而合的是,领跑者计划旨在促进光伏产品降本增效,促进光伏技术升级。从这一点而言,领跑者认证计划是在过去的一个最基本的市场准入、认证的基础上的拔高、选优,提升了产品认证领域对于行业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安博个人认为领跑者认证对于光伏企业来讲,它更多的不是资金上的负担或者压力,它更重要的是给我们光伏产品制造企业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这个才是压力。此压力需进一步传递为行业发展动力。

晋能沙正金先生也觉得参加CQC领跑者计划认证也谈不上是一个额外负担,相反他认为这是企业展示能力的一个方面。你有这个能力了你可以展示,你有没有这个能力有没有办法提供这样的一个产品,你就做一个认证。没这个能力你也没必要去做这个认证。你的能力展示出来了,别人对你认可了,而且是有第三方机构对你认可了,所以相对来讲就算出了一点点费用可能也是值得的。

5.结语:领跑者认证,我们一起来领跑!

顾名思义,“领跑者”计划的参与者一定要是“领跑运动员”,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平均水平。其核心目标是充分发挥“先进带动”效应,通过对组件等发电设备的关键性能指标提出更高要求,来促进行业企业采取新的技术、工艺和生产线,提升光伏制造业的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光伏电站的发电能力,最终降低发电成本,促进整个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领跑者”计划的初衷和目标都非常明确,但如何保证计划的有效实施、如何确保进入示范基地的产品的先进性?针对这个问题,国家能源局发布的194号文件对市场准入规则做了说明,同时明确第三方检测认证、检测验收、后评估是维护这一规则的技术手段。

借用安全长博士告诉记者的一段话:“作为光伏人,对于“光伏”一词,我们会有自己更深的理解。我觉得它不仅是“光生伏特”或“光生伏打”效应,从我们中国文字的角度理解,更应该将其视为“将(把)光降伏”,为人类服务。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其方具为人类长期服务之基。如果可以将此前中国光伏行业的发展看作是“走”,那么领跑者认证计划所承之责就是要让行业“跑”起来,直至我国光伏业稳稳“领跑”全球。从这一点而言,领跑者认证计划,在中国光伏认证史上,应该是一种里程碑式的跨越。”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复函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03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兰坪县水利局关于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来源:兰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7:59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台安县关于支付乡村振兴光伏收益资金的公告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0 09:57:22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关于规范江苏尚德品牌授权使用、市场经营秩序及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公告来源:尚德太阳能 发布时间:2026-10-16 09:32:06

江苏尚德发布严正公告,全面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公告明确授权主体、使用边界及违规后果,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此举旨在维护企业声誉与消费者权益,保障光伏行业健康生态,引发业内广泛关注。

10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6:3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弘元绿能关于网络不实信息侵权及依法维权的严正声明来源:弘元绿能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8:10

弘元绿能近日发布严正声明,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传播的关于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项目进展等方面的不实信息,明确表示相关言论严重失实,已对公司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声明指出,部分自媒体账号及社交平台用户未经核实,捏造并散布所谓“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债务违约”等虚假内容,涉嫌侵犯企业名誉权。公司强调,其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各项光伏制造业务有序开展,财务状况健康,重大项目按计划推进。弘元绿能已启动法律程序,委托律师团队全面收集证据,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造谣者法律责任。声明呼吁公众以公司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抵制和举报不实信息,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198字)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7:01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关于浙江高创绿能科技公司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年产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节能降碳报告基本情况的公示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9 05:50:35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1:51

新疆发改委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新能源项目备案证核验、防范项目诈骗风险的公告》,旨在应对近期频发的新能源领域诈骗案件。公告指出,不法分子常以“内部指标”“特批绿色通道”“涉密项目不可查”等话术,伪造备案文件,骗取保证金、居间费等款项。为此,自治区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必须通过全国投资在线监管平台统一备案,备案证真伪可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扫码核验——扫描备案证左下角二维码,信息一致方为有效;不一致或无数据则属虚假凭证。公告还梳理了五类典型诈骗手法,包括虚构涉密审批、收取指标协调费、承诺兜底补贴、伪造招标文件及非法转让未备案项目,并提醒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在合作前务必完成备案查验,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发改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