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价格可能将不会低于大工业用电价格,这无疑为以光伏作为充电桩的电源,提供了投资收益上的可行性
按照国务院给出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将建成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与此同时,还将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以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而根据一些机构的预测,到2016年,充电桩产业规模将达到330.78亿元,2020年可达到1000亿元。
充电桩产业此次获得政策力推,无疑为寻找发展空间的光伏行业提供了一个机遇。
具体而言,一是在电源方面,即使粗略的估算,2020年500万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所需要的电量将在数千亿度,这无疑为饱受需求下滑的电力市场提供了新的增长机会;另一方面,此次充电服务业的放开,将使那些有意进入售电领域的企业获得了一个有效的突破口。
在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尽管没有明确给出充电服务企业向电动汽车车主提供充电的价格,但其中提到的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可以看作是确定充电价格的一个主要依据。
换句话说,对于车主的充电价格,可能将不会低于大工业用电价格,这无疑为以光伏作为充电桩的电源提供了投资收益上的可行性。
千亿市场开启
在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充电服务市场的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形成一定规模的充电服务市场;二是基于这一市场开发相应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并大力发展衍生的增值服务。
在具体的充电服务市场目标中,则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对比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这一目标显示了充电桩市场所拥有的巨大空间。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2万辆,累计建成充电桩仅3万个,充电桩规模远达不到使用需求。
除了提出相应的目标之外,此次指导意见对于上述目标的落实也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包括对于不同类型的停车场应该建设的充电桩的比例和数量的要求。具体则为,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此外,该指导意见还对充电桩建设中的土地、电网、融资等相关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安排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