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015年济南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论坛上获悉,济南在高层建筑太阳能安装、质保以及寻找替代能源方面有了新进展。此前济南市明确规定:“自2014年起,100米以下的新建高层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100米以下高层已司空见惯,据不完全统计,济南已建成的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有近百栋,在建的100余栋,超高层建筑还在“井喷式”增加。因此,济南市出台政策明确规定,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每平方米补助10元。
太阳能爬高最重要的是安全。统计数据显示,现在80%以上的高层建筑太阳能应用产品为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由于安装分散,隐患较大。山东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安装方式为项目竣工后安装集热器(太阳能集热管道),一般采用集热器支架和墙体以两点(或四点)接触的挂式安装,受力不合理。为了高层太阳能安装更为安全,现在要求必须采用托挂式安装形式,集热器的下部有出墙面0.4米的托板,且集热器和托板必须有连接,这样就使集热器的支架和墙面及托板都有接触,使托挂安装的受力更加合理。“集热器的安装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房子建好后由业主自行购买安装太阳能产品,而是从设计阶段就必须同步实施。”该负责人介绍。
很多市民都不知道自家太阳能系统的质保期限。论坛会上,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传统太阳能产品质保期为3年,但是他们通过调研发现,3年时限太短,太阳能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太小。为此,济南市建委规定,济南市高层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质保期为5年。
“济南高层建筑太阳能企业采取‘入围制’。”该负责人说,只有经过专家评审和严格考核的企业,才有资格承揽高层太阳能应用工程项目。“入围”并非终身制,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两年内未有实质性业绩者自动“出围”。据介绍,太阳能质保期的监管由济南市太阳能协会负责,采取公示制度,与太阳能企业能否承接项目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