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一)加快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供热计量和管网热平衡为重点,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实施,2014年—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着力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二)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生物质锅炉、工业废热利用和分布式能源等供热技术,推广吸收式热泵和吸收式换热技术,加快淘汰低能效、高污染的燃煤供热小锅炉,更新改造老旧供热管网系统。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供热锅炉,并立即淘汰各类供热小锅炉(有特殊用途经批准保留的除外)。城市规划区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淘汰燃煤供热小锅炉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供热。
(三)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调查统计和分析,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实现“三改三提升”(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和安全措施,提升环境质量和安全性;改造供热、供气、供水、供电管网管线,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造老旧小区建筑的节能和抗震性能,提升建筑的健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将节能改造工作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对施工全过程、全方面监管,确保节能改造质量。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要进行建筑能效测评,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推行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改造模式,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按照《河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给予财政奖励;对其中属于财政供给的公共机构,按《河南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财政奖励。
四、大力发展绿色新型建材产业
(一)调整建材产品结构。结合各县区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节能利废、生态环保、安全耐用的绿色建筑材料。
——引导新型墙体材料轻质化、高强化、复合化发展,鼓励综合利用工业副产粉煤灰等产业废弃物生产砌块、建筑墙材和多功能复合一体化产品。
——支持建筑防水材料集聚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发展热塑性弹性体防水卷材、自粘型防水卷材、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及防水保温一体化产品,柔性太阳能薄膜防水卷材,聚氨酯、聚脲类防水涂层,聚合物乳液类防水涂料等。
——推动防火隔热保温体系和材料规模化发展,重点发展建筑外墙用安全环保型保温材料,高效不燃和难燃保温材料,节能自保温型建筑墙体及材料,积极开发节能型门窗等装备技术材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