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问我PGO到底是什么?我回答说,PGO是一个企业联盟,它是一个致力于提供集光伏开发、建设、融资、运维等方面为一体的管理平台。通过企业间的合作,实现共赢和共同发展,从而推动中国绿色能源的健康有序发展。”
PGO是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的简称,2013年8月份正式成立。该组织秘书长冯国梁在介绍PGO时,将之定义为一个企业联盟。谈及成立的初衷,冯国梁表示,中国光伏电站市场蓬勃发展,但在激烈竞争和迅速扩张中,市场更需要理性的发展,“寻找项目资源、电站运维问题、电站的认证、以及项目融资渠道,种种环节都面临挑战,只有把拥有优质项目资源和充足资金的实力企业汇聚到一起,整合成为电站产业链的合作伙伴,才能推动中国光伏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实现绿色能源的美好前景。”
成功商业模式推动PGO壮大
2013年8月,光伏绿色生态合作组织(PGO)成立了,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南京南瑞集团、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新能源)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四十八研究所等七家企业成为PGO的主体,合作方约定,将建立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和平台,在电站产业链上发挥积极作用。其中招商新能源作为招商局旗下专业从事投资、开发及运营太阳能电站的平台,将发挥其在投融资和电站经营方面的优势,成为太阳能电站的主要投资方和经营主体,率先迈入光伏电站产品金融化时代。PGO成立大会上即签订了235MW的光伏电站项目,全部实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当年发电的目标。
2014年,组织内的合作渐入纵深,国电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开发优质电站项目,以系统集成优势为PGO提供优质光伏项目,完成项目建设周期手续,协调解决电站建设问题,负责电站建成后的运行维护。南京南瑞集团提供优质设备和电站并网接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八研究所负责提供项目组件,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渠道,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提供收购方案。在各企业紧密合作下,以PGO平台开发并承建的电站项目容量至2015年8月达570MW。
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优势互补,PGO成立两年,成效颇大。该模式也日益得到更多企业认可。
2014下半年,华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入组织,至2015年上半年,PGO成员企业已达十四家。包括上海宗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绿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木联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中建投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光伏企业纷纷加入。
“慕六条”成“不成文行业标准”
仅仅两年时间,PGO规模为何急剧扩大?冯国梁说,归根结底是质量的把控。
冯国梁介绍,PGO成立伊始,就将电站的质量视作行业的生命线。“PGO企业承建电站通过对项目持有方、项目电站运营方、项目电站EPC方的高门槛的准入设定来把控电站各环节质量。以国际化、前沿化的工业4.0模式来管理整个电站,实现电站最大收益。PGO平台则通过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控、发电量测试和电站运维工作为业主电站质量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PGO企业凭借电站建设的丰富经验,坚持抓好电站建设的源头,首创项目开发六项基本原则(俗称慕六条):光资源丰富、送出距离短(10公里左右〉、土地为未利用地、送出线路电压等级110KV以下、发电量就地消纳、远离风电等其他电源点。目前,这六项原则已成行业内不成文的项目选址标准并得到广泛认可。
冯国梁表示,光伏行业新的融资模式不断出现,随着资本的持续关注及创新性融资模式愈加成熟,未来电站融资的模式将更加丰富。“整合与优化光伏产业链、形成优势资源互补的商业联合体,促进能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我们PGO努力的方向,而绿色能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则是每个参与新能源行业的有识之士的最终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