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发展现状
1、密集发布政策,明确发展方向
2010年10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提到:“要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要“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两省五市⑩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再次重申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重要性。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商品期权、商品指数、碳排放权等交易工具,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功能,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指出积极推行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研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将继续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在2014年11月签署的《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声明》首次明确了2020年后中国减排目标和时间表,既与中国未来实施低碳发展的国家战略高度契合,又能对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产生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2、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
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出席达沃斯论坛时指出:“中国正在研究2030年前后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包括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排放强度比例下降、非化石能源比重上升等。”在北京APEC会议期间,习近平主席在谈及中国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时强调,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中国将承担越来越多的、与中国自身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而2014年《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的发布也表明我国领导人已经将气候变化视为“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11),将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到最高层面。同时,将气候变化与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性质有了更具体更全面的认识。
3、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成绩显著
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方面的进展:
第一,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工作方案和管理规范。2012年10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是国内首部专门规范碳排放管理的地方法规,该规定建立了碳排放管控制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碳排放抵消制度、第三方核查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和处罚机制六项基本制度。其他试点也相继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实施有关工作方案。从深圳、上海等地相对有成效的履约(12)情况来看(见表一),主要得益于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纳入企业才会重视碳交易、积极参与碳交易、把碳交易融入企业的正常运作中。
第二,确定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的范围。现行碳排放权交易主体以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为主。例如,上海市于2012年11月公布了第一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企业名单,共191家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包括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钢铁、石化等工业行业,年碳排放量2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金融等非工业行业年碳排放量1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
第三,制定了碳排放额度分配方案。上海、北京、湖北等省(市)实行碳排放额度无偿分配,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探索拍卖等有偿分配方式。具体碳排放额度分配方式见表二。
从表二中可知,我国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方式目前采用混合方式:以无偿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即基本上依溯往原则进行无偿分配,另外为了新设排放源的需要,将部分排放权以拍卖方式予以分配。采用这种方式的理由有:首先,在初期分配时,分配对象不须负担任何成本或仅须负担极少成本,即可取得维持原产业规模营运所需之排放权,故易为企业多接受,最具可行性。第二,采用有偿分配和无偿分配的混合机制可以避免政府一刀切的做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尤其对于一些价格不能灵活变动的行业(如石油、火电行业等),或者当经济面临较大物价上涨压力时,将排放额度免费分配给企业,相对而言是一种更有效且不会产生明显社会冲击的政策选择(15)。第三,因系根据过去排放实绩决定分配量,因此,排放者可及早规划其防污计划。第四,对未能依溯往原则受无偿分配之新设排放源提供取得碳排放配额许可之机会。广东引入有偿分配制度,并在首年履约时要求企业有偿购买3%。这一方法在初期受到了许多质疑,但也提供了国内唯一的配额有偿分配经验。而目前广东省政府计划将配额竞价募集到的6亿元用于筹建区域性碳基金——广东省低碳发展基金。这一思路突破了试点的常规模式,在交易之外建立了新的碳金融机制,将具有较大示范作用(16)。截至2014年10月底,7个试点省市碳交易市场配额拍卖合计成交量1521万吨,共获得拍卖收入7.6亿元人民币(17)。
第四,建设了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市是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强制碳交易市场,建成了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簿系统和碳排放权交易系统。2013年6月18日首日共进行8笔交易,成交21112吨额度。随后,各试点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相继建成,2014年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量约1568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近5.7亿元人民币(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