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六部委: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光伏、风电发展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5-09-21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8年。

文件明确指出: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应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时,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使用条件,土地供应后,由相关权利人依法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产权关系;鼓励新产业小型配套设施依法取得地役权进行建设。

这一文件的出台,是国土资源部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主动作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认真履行国土资源职责新定位,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优化的重大举施。文件的实施,将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出台背景

(一)落实新要求。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要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逐步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支撑作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文件,对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中国制造2025》、发展信息产业新业态、“互联网+”行动计划等新产业、新业态做出了系统部署,这些都对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全面统筹落实。

(二)适应新需求。新产业涉及行业众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例,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战略性新兴产业7个重点产业对应着国民经济行业359个类别、3100项产品与服务。调研显示,新产业新业态在用地上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用地布局以园区集中模式为主,且普遍呈现出产学研密切合作、高度融合的特点;二是研发、制造、服务活动融合度高,多种用地类型混合,功能密不可分;三是以研发、高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高端技术型人才,对工作环境要求的多元化、个性化特征明显;四是新产业、新业态中的中小微企业多,一般需要经历“研发—孵化—产业化”的过程,用地期限存在不确定性;五是新产业、新业态中的企业和项目,在不同发展时期,用地规模大小不一,阶段性特征明显。基于以上特征,为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在坚持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国土要求下,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土地政策,适应产业发展新需求。

(三)履行新定位。2014年,国土资源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立了“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新定位,要求努力把握新常态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观念上要主动适应,认识上要尽快到位,方法上要抓紧改进,工作上要更加得力,走出一条新常态下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新路,围绕经济发展保持中高速增长、结构调整迈向中高端水平目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服务宏观调控、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因此,研究制定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支持政策,成为国土资源部认真落实中央产业发展新要求、主动适应产业用地新需求、全面履行职责新定位的一项重要具体措施。

二、加大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支持力度

(一)积极保障新产业发展用地。新产业、新业态是竞争高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的关键。确保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是国土资源管理职责所在。因此,文件重点提出三项用地保障措施。一是明确保障范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加快实施,对不断涌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文件提出,不仅要重点保障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新产业用地,对于今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各地也可结合地方实际,纳入重点保障范围。二是优先安排新产业用地供应。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优先安排新产业用地供应。对新产业发展快、用地集约且需求大的地区,可适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三是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对于典型类型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文件明确了其落实用地的土地用途。对于土地用途不明确的,文件设计了工作程序,可由县级以上城乡规划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论证明确新业态项目土地用途,在现有国家城市用地分类的基础上以制定地方标准的形式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后实施。

(二)多种方式供应新产业用地。为适应新产业中小企业多、起步阶段竞争力弱、用地期限不确定及在不同发展时期用地规模差别大等特征,文件在土地供应方式方面提出了差别化支持措施。一是鼓励以租赁方式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租赁方式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压力,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有利于较好适应已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有一定竞争实力但市场前景尚不明朗的新产业企业的用地特点,也有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项目,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土地的,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招标拍卖挂牌程序,租赁期满符合条件拟转为出让土地的,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二是在坚持发挥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土地供应的政策引导作用,允许在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同时加强对相应前置条件落实的监管。

(三)差别化保障新业态用地。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新业态的多样化用地需求日益旺盛。对此,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文件提出了政策措施,引导光伏、风力发电等产业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除支持采取配建方式落实用地外,文件还将依法设立地役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地方式予以推行。地役权作为《物权法》确立的用益物权,充分体现了市场配置、节约集约原则,操作简便易行,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文件中首次应用,取得了较好效果,此次予以了进一步推广。

(四)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有企事业单位是重点;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是重点;从众创空间建设实践和国家政策要求看,主要利用现有房产、土地是重点。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发展生产性及科技服务业、鼓励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实施“互联网+”计划、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支持服务业、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用地政策,对盘活利用现有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的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对传统工业转为先进制造业或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整体或部分转型为生产性服务业、兴办创客空间、发展“互联网+”业务的,给予其使用的现有土地用途和权利一定的转换过渡期,以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平稳过渡。对依托国家实验室等现有科研设施构建创新平台的,因其属于现有设施开放和高效使用,主体功能未发生变化,允许其继续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既属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属于事业单位改制的重要内容,因此允许其按国有企业改制政策进行土地资产处置。

(五)引导新产业集聚发展。集聚既是新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方式,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地方有广泛实践。文件据此进一步提出了政策措施,对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重点企业,在科研项目等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支持以产业链为纽带集中布局新产业;通过集中规划建设生产和研发用房、给予租金补贴、鼓励盘活存量房产等途径,满足中小企业创业经营场所需求,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空间;适应新产业发展需求,借鉴国外经验,总结地方实践,允许工业用地兼容一定比例的生产性服务设施、科教用地兼容一定比例的科技和生活服务设施,发挥土地复合利用效益;根据新型城镇化要求,推动单一生产功能开发区、产业集聚区走向产城融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营造便利、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完善新产业用地监管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政策的落实,部门联动是关键。文件重点提出两项措施,一是为确保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供用地落实,进一步细化了土地供应计划管理方式,明确由投资、产业部门提出新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城乡规划部门提出用地布局、建设时序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和落实土地供应计划;二是为提高过渡期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准确界定政策适用对象,由投资和产业部门提供证明,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执行政策的依据。

(二)建立共同监管机制。为确保土地供应后和过渡期政策实施后,用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与土地利用相关的产业发展要求,文件重点提出三项措施,一是土地供应时提出产业类型等相关要求作为供应条件的,土地成交后,提出要求的部门应要求土地使用权取得人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的履行进行监督;二是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兴办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由提出证明文件的政府部门对其经营方向进行监管;三是明确监管方式,通过建立定期核验评估制度,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9/21/183632.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西省推动风电、光伏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 来源:山西晚报 发布时间:2026-04-09 09:29:19

今年,我省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科学规范的竞争机制优选优质项目和企业,推动风电、光伏项目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方案》,项目方面,申报企业应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具有连续投资能力和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

中国能建1.35GW光伏项目开工来源:中国能建葛洲坝三公司 发布时间:2026-04-07 16:46:24

4月1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三公司参建的国家第二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核心标杆工程,全球单期建设规模最大的“光热储”一体化项目,中国能建哈密“光(热)储”1500MW基地项目光伏区正式开工。中国能建葛洲坝三公司承建该项目光伏区4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406.97MWp光伏方阵区建安工程,涵盖场地清表、场地平整、施工承包、项目并网、验收及达标创优等全流程工作。

2026年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光伏90.8%、风电91.5%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03 14:40:03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6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明牌珠宝:有序推进光伏电池业务发展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6-03-31 17:19:47

证券之星消息,明牌珠宝03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通过强化风险控制、持续降本增效、合理规划经营,并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有序推进光伏电池业务发展。感谢对公司的关注!

上市公司:不再单独投资发展光伏发电业务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3-30 17:42:47

新天绿能3月25日披露年报,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98.31亿元,同比下降7.21%;归母净利润18.26亿元,同比增长9.21%。根据本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主业,集中资源投入风力发电及天然气相关产业,除必须保留的参股企业外,公司将不再单独投资发展光伏发电业务。因此,待项目建成后,本公司计划逐步出售或转让现有控股光伏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新疆、黑龙江、辽宁省内全部光伏项目,河北省内部分光伏项目已完成剥离。

四川成都“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30年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超过200万千瓦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5:18:18

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为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成都市能源发展蓝图,明确未来五年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即日至2026年4月26日期间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局。附件:成都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pdf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5日

涉分布式光伏(含配储)、风电等!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发布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30 11:43:59

3月27日,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虚拟电厂类型和定位:1.明确资源聚合类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中共山东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2026年3月26日山东省促进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方案当前,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系统调节压力日益凸显。

华晟新能源出席2026年光伏市场发展论坛 以2000V HJT组件重塑电站投资价值来源:华晟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3-27 09:08:37

3月25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市场发展论坛于北京盛大召开,合肥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CTO田介花受邀参会,并带来重磅主旨分享,深度解读2000VHJT组件的核心技术优势与电站投资价值。合肥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CTO田介花应邀出席,并发表了题为《2000VHJT组件重塑电站投资价值》的主旨演讲,深度解析了异质结技术在高电压、大功率趋势下的核心竞争力。

李振国在《自然·可持续发展》杂志发表前瞻性论文:光伏技术有望重塑全球粮食供应韧性来源:隆基绿能 发布时间:2026-03-26 17:02:05

李振国强调,尽管该路径在实验室层面已得到验证,但其大规模经济性、二氧化碳捕集的能耗与环境影响、以及工业化食品合成的全生命周期评估,仍需进一步研究。李振国指出,该路径在实现土地改良与粮食增产的同时,也需审慎评估大规模荒漠改造的生态影响、干旱区高强度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以及“光伏+农业”系统在严酷环境下的长期运行可靠性。

从“黑色能源”到“绿色引擎”——华坪县以光伏产业赋能高质量发展来源:云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25 08:56:20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华坪县正加快摆脱传统煤炭资源型地区发展路径,依托得天独厚的光热资源,推动光伏产业从集中式电站向分布式多元场景深度延伸,让绿色能源全面融入实体经济各环节,走出一条以光伏产业赋能绿色转型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沽韵山泉水厂的实践,正是华坪县推动光伏产业下沉实体经济、赋能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生动缩影。目前,华坪县在建和拟建集中式光伏电站共12座、风力发电厂2座,总装机规模达100.5万千瓦。

2026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丨晶科能源:以“算电协同”为支点,撬动光伏增长新空间来源:晶科能源 发布时间:2026-03-24 08:58:08

近日,2026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李强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特别致辞。现场上百位来自全球跨国公司、主要国际组织和智库代表以及国际知名学者受邀参会,全球领先的光储企业晶科能源受邀出席,并参与多个重磅分论坛,提出建设性观点及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