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发布首个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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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牵头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评诊治”专项行动,聚焦未投运、投运未发电及低性能三类问题电站,自2024年5月启动以来,截至7月底已完成1.7万余座电站的摸排、诊断与治理,挽回电量损失6.26亿千瓦时,占理论可发损失电量的5.76%。工作依托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农户、电网、运维商、设备厂家四类主体的闭环管理机制,推行“台账摸排—属地处置—法律兜底—标准固化”流程,并针对限电、运维响应、设备协同等关键环节优化响应时效与责任落实。通过天枢智维平台强化数字赋能,实现远程监控、智能预警与闭环工单管理,同步推广13项提质增效实践,推动运维经验向标准化、智能化转化。(199字)
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达拉特光伏电站(位于库布齐沙漠腹地,总装机400兆瓦)截至2024年8月18日累计发电超50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15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11万吨,生态效益显著。电站创新实践“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立体治沙模式,通过光伏板降温抑蒸、板下种植耐旱植被及沙障固沙,使1.6万亩场区植被覆盖度提升,流动沙丘得以固定,野生动物回归,荒漠逐步向绿洲转变。依托智慧运维体系,实现无人机巡检、自动跟踪支架与“一场一策”低效治理,2025年挽回电量损失7972万千瓦时。同时融合旅游、农牧、研学等业态,带动当地就业与基础设施升级,形成“光伏+治沙+农牧+旅游”协同发展路径,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统一。(199字)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许可证注销程序,完善电力设施许可监管制度。办法明确五类应依法注销许可证的情形,包括: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或延续未获批准;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合并等依法终止;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许可证被吊销;经重新核定仍不符合最低等级许可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撤销、撤回、吊销的具体适用情形、决定主体、告知程序及听证权利,并对注销时限、申请材料、公告流程、证照处理及信息公开等作出系统规定。该办法拟替代2021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199字)
截至8月17日,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瀑电总厂累计发电量达2611.85亿千瓦时,其中水电2604.81亿千瓦时、光伏7.04亿千瓦时,标志着其水光互补绿色能源供应能力实现新突破。作为集团装机容量最大的水电厂,瀑电总厂下辖瀑布沟、深溪沟两座大型水电站及配套光伏电站,是四川电网成都负荷中心的关键电源和主力调峰调频单位。面对来水偏枯与用电负荷攀升的双重压力,该厂依托流域集控调度体系,强化与电网协同,动态优化发电策略,并通过隐患排查与缺陷清零机制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有力支撑迎峰度夏等关键时期电力保供。同时,积极响应“双碳”目标,加快新能源布局,建成“水光互补”协同运行模式,推动能源结构由单一水电向多能互补转型升级。
上海市发改委于2026年7月13日印发通知,正式发布2026年度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全年拟推进可再生能源装机总规模达179.916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34.531万千瓦、光伏电站145.385万千瓦。项目来源分为两类:新纳入5个光伏项目(合计33.12兆瓦);由2025年方案调整转入22个项目,含陆上风电345.31兆瓦、光伏1420.73兆瓦。通知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加快前期工作,陆上风电须于2027年6月前核准,其他光伏项目同期前开工;强调电网消纳保障、配套电网同步建设及绿电直连试点;提出技术标准要求,包括光伏组件效率与衰减率、风电机组性能指标等;并加强项目建档立卡管理,严格规范信息变更流程。(199字)
《“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2026—2030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支撑全国碳达峰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出到2030年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8.5%、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并推动碳排放总量尽早达峰。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强化目标考核与定额约束;加大既有建筑及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技术;优化能源结构,严控煤炭消费,扩大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探索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新模式;提升电气化水平,加快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布局;同时统筹推进节水、反食品浪费、垃圾分类、绿色办公与宣传教育,并加强制度标准、计量统计、市场机制和人才能力等支撑保障。方案强调部门协同、区域联动与多元参与,压实各级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199字)
本文介绍了国家能源局2026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核心内容,系统呈现上半年我国能源发展形势与转型进展。发布会通报了全国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能源有效投资稳步增长、绿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三大成效:电力装机突破40亿千瓦,煤电发电量占比首次降至49.7%;可再生能源装机达24.55亿千瓦(占总装机60.7%),其中风光装机19.51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41.2%;新型储能装机达1.53亿千瓦,同比增长61%。同时,发布会还通报了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总体平稳、充电基础设施达2305.7万个、《中国新型储能发展报告(2026)》发布等重点情况,并就绿电消费考核扩容、电力市场建设、油气自主供给提升及全球能源转型引领作用等热点问题作出政策回应。(198字)
国家能源局于7月24日正式发布中国绿证价格指数,标志着我国绿色电力证书市场化定价机制迈出重要一步。该指数以2025年1月为基期(设为100点),首期公布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的逐月数据,并将实行常态化按月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6月指数为181.0点,环比微降0.2%,同比上涨23.2%。该指数由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与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联合编制,编制工作在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指导下开展,旨在客观反映绿证交易价格变动趋势,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权威参考依据。(199字)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8日发布《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正式核定新一轮输配电价。该通知依据2025年修订的输配电定价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和加强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部署,明确第四监管周期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区域电网输电价格,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通知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执行监测与问题反馈;电网企业须严格执行核定价格,并按年度统计报送资产、电量、线损率、投资进度等关键基础数据,于每年5月底前分别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省级主管部门。附件同步公布了具体价格表。
6月27日,国家发布光伏领域首项强制性国标《硅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TCL中环牵头制定。标准首创三级能耗分级与G12/210R半片差异化折算体系,直击行业能耗对比难题;锚定“反内卷”与双碳目标,以刚性约束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绿色工艺升级,夯实中国光伏全球竞争力。
《服务新能源发展报告2026》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发布的年度履责报告,系统梳理了“十四五”收官之年(2025年)及整个规划期内公司在服务新能源发展方面的实践与成效。报告围绕电源并网、电网建设、调度运行、市场交易、技术创新五大维度,介绍其关键举措:全年新增新能源装机3.3亿千瓦,累计达14.6亿千瓦,占总装机近50%;建成多项特高压直流工程,跨区输电能力达3.7亿千瓦;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装机分别达4488万千瓦和1亿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22.8%,出力峰值占负荷近60%;市场化交易电量超1万亿千瓦时,占比升至58%;并发布多项重大技术成果及“十五五”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倡议。(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