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7月29日15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整体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在生效评估报告中已评估的全部财产。整体拍卖保留价26939.17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2700万元。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信息详情如下:
1、保定市国用(2008)第130600005107号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位于保定市向阳北大街,证载土地面积:200557.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包括综合办公楼、生产厂房、研发中心,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筑物面积总计:30710.60平方米。
2、保定市国用(2009)第130600005370号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位于保定市乐凯北大街,证载土地面积:60917.00平方米。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4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7月28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101310112480;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4121004004;以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7月28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省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河北法院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