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8日讯(记者 李文耀 陈永刚)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楼的屋顶上,建有一个270千瓦的光伏电站,从3月3日启用至今,已发电12.1万度,累计减排113吨二氧化碳。长沙市发改委今天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该市新出台的《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末,长沙市将确保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0兆瓦以上。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建设运行,以用户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具有减少化石能源消费、清洁环保、经济适用等优势。长沙市年日照时数达1400到2200小时,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全市现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规模达60余兆瓦。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方式,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商贸市场、会展场馆、体育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项目的发电量可抵扣当年度企业节能指标,在执行有序用电计划时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电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同时,长沙将通过简化审批程序、配套电量补贴等手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长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4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分别为0.42元/度和0.2元/度),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度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