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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7-20 12:24:14

索比光伏网讯:渝扶办发(2015)24号

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20号)精神,启动实施我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市扶贫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制定了《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员会

2015年2月8日

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扶贫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五大功能区”战略定位以及重庆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方案。

一、内容及意义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转换成电能接入公共电网,主要由就近用电户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通常布置在用户的屋顶或院内,具有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稳定性高、安装维护简便等优点,是并网光伏发电的主流。

实施光伏扶贫,面对农村日照资源好、无劳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困户,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并在二、三十年间获得较稳定的收入,实现持续增收摆脱贫困。同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体现了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新要求,承载着国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新任务,是富民惠民,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建设生活富裕、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试点范围及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光伏扶贫工程工作安排,我市从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试点入手,首先在我市光照资源最好、基础工作最扎实的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2015年先期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用于试点工作,计划支持补助1000户建卡贫困户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同时,鼓励贫困地区其他农户参与实施项目。

项目农户以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量“全额上网”的方式运行,通过收取上网电费实现收益。3个试点县支持每户建卡贫困户安装3K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试点规模达到3兆瓦。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同时带动贫困地区一般农户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其他专项扶贫工作,利用贫困地区的村办公室、村小学、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及设施农业建光伏电站,开展光伏农业扶贫。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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