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领跑者”计划将对台企开放

来源:中电智库发布时间:2015-07-17 16:23:53
7月14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第七届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会议。两岸工作组会同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将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快落实《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及交流五年规划纲要》。与此同时,计划建立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合作平台,鼓励台企参与大陆光伏发电投融资联盟。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会议上表示,近年来,两岸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快速增长,已有多家中国台湾企业在大陆投资设立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厂,并开展了技术标准联合研究和检测认证合作。两岸可再生能源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我们相信,两岸可再生能源的交流合作将会有力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有力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为两岸人民造福。”梁志鹏说。

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
方向一致、前景广阔


双方认为,两岸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方向一致,目标远大,思路明确,两岸可再生能源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640.webp

自2009年7月台湾《可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公布至今,台湾可再生能源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4月,台湾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达409万千瓦。其中:

水电208万千瓦;
光伏发电63万千瓦;
风电64万千瓦;
生物质能11万千瓦。

表现最显著的光伏发电装机在5年内新增约60万千瓦,增速达64倍。

台湾现阶段开发可再生能源有何局限性?

“台湾虽具有可再生能源发展条件,但仍有诸多限制尚待克服,包括地狭人稠,三分之二为山地,可用土地面积相当有限,缩减可再生能源利用区域。”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绿能与环境研究所所长胡耀祖表示,台湾为岛屿型独立电网系统,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易受气候影响,电力输出不稳定,易对既有电网造成冲击,尚无法作为基载电力,且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高,需克服系统供电不稳定问题。诸多因素致使现阶段在台湾地区大量开发可再生能源仍有其局限性。
640.webp (1)

虽然目前有上述发展限制,台湾仍三度扩大可再生能源目标。2014年,台湾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目标由最初制定的1085.8万千瓦扩大至1725万千瓦,目标提升达26.6%,占电力系统比例达30%以上。具体来说包括:

2030年光伏发电目标由620万千瓦提高至870万千瓦;
离岸风电目标由300万千瓦提高至400万千瓦。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主任王仲颖在会上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2050》的研究成果显示,到2050年,我国电力供应中非化石能源发电占比达到91%,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达86%。从目前国内相关的能源研究结果来看,基本认同在2050年前后,风电应该达到8~10亿千瓦的量级、提供万亿千瓦时以上电量的发展目标;在基本情景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在2050年接近10亿千瓦的规模,热发电达到亿千瓦的规模。
为两岸能源企业合作
创造更好的市场条件

与会专家代表表示,两岸可再生能源在现实的合作中有较强的互补性,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两岸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产业融合发展。
“本次大会上,中国台湾企业代表也提出,希望市场给其创造更好的合作与发展条件,特别是近期启动的光伏‘领跑者’计划,希望也能参加进来。该计划的目的是给先进的光伏产品和优秀的光伏企业提供一个专门的市场,支持他们发展壮大。”梁志鹏表示,从这一点来说,光伏“领跑者”计划对台湾企业都是开放的。会后,也将制定具体的方案,促进台湾先进技术和大陆光伏企业一道合作发展。


寻求合作机会

“2009年开始的两岸风电搭桥,仍仅限于供应链合作,其他扩大方面‘空有楼梯声响,不见有人下楼’,需快速落实两岸合作成果才能达成合作实效。”台湾东元集团新事业推动中心执行长连昭志在会上提出,大陆陆上产能已趋饱和,国际市场广阔,两岸应放眼全球合作发展。“出海”亦为两岸搭桥合作带来新机遇,海上风电可从风机系统交流、抗台风认证制定,到两岸海洋法的探讨,寻求两岸合作上的突破。

52张证书

近年来,两岸可再生能源领域在标准规范和检测认证合作也取得初步成果。据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介绍,两岸共同编制的第一部风电标准———
《垂直轴风力发电机组》标准已经颁布实施,该中心已给16家台湾企业颁发了52张光伏产品认证证书,使这些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大陆市场。今后,将深化两岸产业间务实合作,不断推进技术标准对接,推动两岸可再生能源产品标准认证和互认,加强光伏领域国际标准的联合研究,提高国际标准话语权,巩固国际竞争优势。

建立合作平台


梁志鹏表示,下一步将开展可再生能源融资机制创新,共同建立全球市场竞争优势。包括加强两岸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信贷、保险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两岸可再生能源金融合作平台。此外,大陆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设想,以及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也将为两岸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国际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7/17/75429.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新疆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护企活动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10:31:3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联合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护企活动”,分批赴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等地开展下沉式入企服务。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和一对一答疑,全面了解多晶硅、光伏电池、BIPV、硅基新材料及光伏发电等产业链重点企业的研发、专利布局与经营现状,并针对性宣讲专利快速预审、商标品牌建设、维权援助等政策。专家组现场回应企业诉求,提出五项长效举措:分层分类精准帮扶、优化专利预审流程、常态化培训与风险排查、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引导构建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活动摸清了全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底数,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直达实体经济,助力新能源产业链提质升级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建设。(198字)

意大利启动37GW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大型光伏招标将引入NZIA条款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4 08:56:55

意大利正式实施FER X可再生能源支持计划,总规模达37.15GW,有效期至2030年底。该计划由环境与能源安全部(MASE)主导,获欧盟委员会批准,配套230亿欧元资金。其中光伏项目配额为10GW,分两类实施:1MW以下项目可直接申请补贴;1MW以上须参与GSE组织的竞争性招标,参考电价为80欧元/MWh,上下限分别为95和65欧元/MWh,并对石棉屋顶替换、漂浮式等特定类型项目提供价格上浮激励。针对大型光伏项目,计划依据欧盟《净零工业法案》(NZIA)设定了供应链韧性等准入要求,每年至少30%的竞标容量专用于符合NZIA标准的项目,中标方须在36个月内投运,逾期将面临价格下调或资格取消。此前已开展两轮过渡性拍卖,累计分配约8.73GW光伏容量。

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规模超140万吨 光伏发电为绿氢提供关键支撑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8-13 08:44:36

《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6》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制氢(主要为电解水制氢)的建成及在建年产能已超140万吨。光伏发电作为核心绿电来源,为规模化、低成本制氢提供关键支撑,推动形成“光伏→电解水制氢→终端深度脱碳”的协同链路。当前,氢能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全国累计建成加氢站约620座,纯氢管道超350公里;应用层面覆盖交通(已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近8000辆)、工业脱碳、长时储能及绿色化工等领域,并衍生出绿氨、绿色甲醇等低碳原料,助力降低油气进口依赖、提升能源自主保障能力。“十五五”期间,随着多元化试点推进和绿氢—绿氨—绿醇项目规模化落地,氢能技术装备与产业生态将加速成熟。

澳大利亚拟立法,AI数据中心用电100%匹配可再生能源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2 09:04:02

澳大利亚政府拟于2027年初立法确立全国性AI数据中心能源标准,核心要求是新建大型AI数据中心的电力消耗须100%由新增可再生能源覆盖。为此,运营商须通过2025年11月启动的可再生能源原产地保证(REGO)计划获取数字证书,证明其用电与新投产的清洁能源项目严格匹配。框架还规定:数据中心须全额承担输电建设成本(遵循“谁发起谁付费”原则),具备“可靠电力”保障能力,并在电网承压时主动调降功耗;同时鼓励与现有清洁能源设施共址建设以提升效率。政策旨在平衡AI产业扩张与电网稳定、减排目标及民生电价安全,明确禁止各州以牺牲国家统一标准为代价吸引投资。据预测,数据中心用电占比将从当前2%升至2050年的10%,相关投资储备已超1500亿澳元。

浙江杭州2026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1 14:09:25

杭州市发改委于2024年8月11日公示《杭州市2026年三季度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明细表》。该文件显示,全市下辖13个县(市、区)在2026年第三季度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具备并网条件的总容量为411万千瓦,其中允许备案申报的容量为364万千瓦。公示内容旨在明确各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接入空间,为后续项目规划、备案和电网接入提供依据。可开放容量数据按行政区划逐项列出,反映区域间资源承载能力与电网消纳潜力的差异,是支撑杭州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信息。

工商业光伏受益——澳大利亚将SRES计划激励项目容量提升至1MW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1 08:48:13

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将小规模可再生能源计划(SRES)的适用容量上限从现行标准提升至1兆瓦(MW),以支持工商业及农业建筑部署大型屋顶光伏系统。该调整旨在填补当前能源转型中的“中间市场”空白——目前户用光伏装机达22GW,而工商业领域仅约5.6GW,其技术潜力却超80GW。新政策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由清洁能源监管机构(CER)管理,通过发放可交易证书为项目提供前期成本折扣,预计降低安装成本约20%。同时,政府将推动加快电网审批流程,要求澳大利亚能源市场委员会(AEMC)修订规则,缩短工商业光伏并网许可周期。此举响应了智能能源理事会关于提升门槛与优化审批的建议,有望释放大量闲置屋顶资源的发电潜力。

印度7月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首破20%:风光装机破百吉瓦,煤炭份额降至一年新低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 发布时间:2026-08-06 08:44:36

2026年7月,印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首次突破20%,达20%(362.5亿千瓦时),创历史最高月度纪录,同比增长30%;同期总发电量增长10.4%,至1817.9亿千瓦时。煤炭发电份额由此降至65.7%,为一年来最低水平,凸显可再生能源已从装机规模实质性转化为实际供电能力,弃电问题显著缓解。当月风光装机总量突破100吉瓦,7月13日白天高峰时段清洁能源满足近43%的电力需求,反映发电结构正向太阳能主导的日间模式转变。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碳排放第三大国,印度此次转型不仅推动国内能源成本下降与电网可靠性提升,也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大规模能源系统转型的实践参考。(199字)

西班牙拨款4.33亿欧元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储能项目,农业光伏获益最大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06 08:41:42

西班牙生态转型与人口挑战部(MITECO)依据第二轮RENOINN计划,拨款4.3344亿欧元支持524个创新型可再生能源与储能融合项目,资金源自国家复苏与韧性计划(PRTR)。项目类型包括农业光伏、漂浮式光伏、基础设施融合型项目、集体自发自用系统及可再生热泵,均须配置储能。其中,农业光伏获资最多——118个项目获得2.34亿欧元,重点支持谷物、橄榄和水果种植区的高架光伏系统;漂浮式光伏、基础设施融合、集体自发自用及热泵项目分别获资3710万、6540万、4570万和5100万欧元。全部项目预计新增1225.66MW发电容量(以光伏为主)和2320.72MWh储能容量,后者达首轮计划的8倍,并惠及超9000名弱势消费者,所有项目须符合“不造成重大环境损害”原则。

全部是绿区!河北邢台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来源:国网邢台供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0:22

2026年第三季度,国网邢台供电公司于7月27日发布邢台地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数据显示,全市18个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接入评估等级全部为“绿色”,表明该区域电网具备充足的消纳与接入能力,暂无容量受限情况。所谓“可开放容量”,指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允许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的剩余承载空间;“绿色”等级代表当前阶段可正常受理并网申请,无需等待或限制。该信息旨在为光伏投资者、开发商及农户提供权威、透明的接入指引,助力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此次公布覆盖全域县域,体现了邢台地区配电网支撑能力的整体提升。

德国新版《可再生能源法》拟取消户用光伏补贴,转而支持公用事业规模项目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03 09:59:23

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可再生能源法》(EEG)修正草案,拟自2027年起逐步取消25kW以下新建户用屋顶光伏系统的永久固定上网电价(FIT)补贴,转而全面推行直接售电模式,并将政策支持重心转向公用事业规模光伏及陆上风电项目。草案保留现有已装机项目的补贴,同时引入年度弹性拍卖机制(共4GW,含0.5GW公用事业光伏),以匹配电网容量、降低再调度成本,并支撑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达80%的目标。尽管政府强调改革提升市场导向与成本效率,但光伏行业普遍担忧此举将削弱投资确定性、减缓分布式光伏发展,并对产业链就业与技术可行性构成挑战。

广东广州:新建建筑优先使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来源:广州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7-30 09:34:28

广州市住建局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所有新签订设计合同的建筑须全面执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通知要求新建建筑优先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屋顶条件受限的,应在项目用地红线内适宜场地补建。对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选用太阳能热利用或空气源热泵系统;超高层或因安全、消防等原因确难实施的项目,须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光伏系统须纳入建筑工程全流程管理,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建设、设计、审图及监管单位均被压实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加强全过程监督与指导。(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