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1、项目简介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济南能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总规模7.9MW,共分为4个标段,第一个标段0.8MW为多晶硅组件,第二标段为1.2MW单晶硅组件,第三个标段3MW多晶硅组件,第四个标段2.9MW单晶硅组件。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兼投兼中。
1.3招标范围
每个采购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及保险费(运输费标注出每吨公路单价)、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费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2、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多晶硅组件资格条件(第一、第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只接受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业绩要求
6)投标人2013年1月-2015年1月国内项目组件累计实际供货业绩达到300MWp以上(含300MWp),且2013年1月-2015年1月应具有国内1个10MWp以上(含10MWp)大型光伏电站实际供货业绩(非关联交易);上述业绩需提供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的安装证明文件。
7)投标方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10MWp的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资质要求
8)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TUV/UL/VDE认证证 书复印件。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9)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其他要求
10)质保期不小于10年。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二、单晶硅组件资格条件(第二、第四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业绩要求
5)投标人2013年1月-2015年1月国内项目组件累计实际供货业绩达到100MWp以上(含100MWp),且2013年1月-2015年1月应具有国内1个10MWp以上(含10MWp)大型光伏电站实际供货业绩(非关联交易);上述业绩需提供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复印件及用户的安装证明文件。
6)投标方在国内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超过10MWp的项目中,无不良运行记录;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商务记录;
资质要求
7)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提供该规格产品已经通过TUV/UL/VDE认证证 书复印件。投标人选用的光伏组件应当提供具有ISO导则25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可靠性测试报告,并给出标准号。
8)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其他要求
9)质保期不小于10年。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9日至 2015 年7 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
4.2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