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通威股份于7月7日晚间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较之5月10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动。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商务部反垄断核准。
40.5亿投向新能源
通威股份拟向通威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通威新能源100%股权,向通威集团、巨星集团等17名非自然人及唐光跃等29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永祥股份10.29亿股,占比99.9%。本次交易完成后,通威股份将持有通威新能源100%股权,持有永祥股份10.29亿股,占比99.9%,成都信德持有永祥股份1000股,占比0.0001%。
按照有关规定,因购买资产而发行股票的价格以停牌前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计算,确定为8.84元/股,共向通威新能源和永祥股份所有股东发行约2.32亿股通威股份股票,合计作价20.5亿元。
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9亿股。
在扣除本次交易中介机构及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江苏如东、天津宝坻、江西南昌三地的“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71135万。
另外,通威集团和巨星集团与通威股份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承诺,永祥股份201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2015年度与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3.1亿元,2015至2017年三个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6.3亿元。否则,通威集团和巨星集团负责向通威股份以现金方式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