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额制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被业界视为解决消纳问题的重要手段,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即,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强制要求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强制要求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
目前国际上已有英国、丹麦、德国、日本等国家实施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事实上,我国目前也开始采取这种方法。
2015年3月31日,湖北省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4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要求全区2015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比达15%,到2020年达20%,其中风电和光伏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成为首个省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