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5-07-05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豫发改运行〔2015〕68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发改委(工信局(委))、省电力公司、各发电公司、统调电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期下发的《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对进一步改善电力运行调节,切实促进清洁能源合理利用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对促进我省电力运行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意义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的《指导意见》是在当前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背景下,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对于把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向深入,解决当前电力运行调节存在的实际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加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可靠供应;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推动我省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统筹年度电力电量平衡

各省辖市、省电力公司要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各项措施,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优先消纳本地清洁能源,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为了实现节能减排发电、供需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机统一,每年四季度根据全省电力供需情况对全省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年度发电量计划进行调整。

三、加强电力运行调节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研究和加强电力运行调节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电力运行调节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年度发电量计划和跨省交易电量计划下达后,支持发电企业据此自主协商开展替代发电(发电权交易),促进清洁能源、高效、低排放燃煤机组多发满发。最终交易结果需通过电网调度机构校核,保证区域电力电量供需平衡。鼓励清洁能源为避免弃水、弃风、弃光直接购买辅助服务。

二是省电力公司负责统筹编制电网年度检修计划、年度运行方式,并报送省发改委。对于临时变更的检修计划,省电力公司应将变更结果报送省发改委,对于可能影响供需紧张的临时检修安排,省电力公司应提前报送。

三是积极研究探索清洁能源与煤电(含热电)联合运行,进一步优化电网运行,根据我省供需形势核定发电机组最小技术出力和开机方式。

四、优化安排发电组合,提高发电负荷率

电力供需形势缓和时,在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基础上,对燃煤机组生产进行优化组合,有序调停部分机组,提高发电负荷率,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

一是优化发电组合应坚持优先保障电网安全、电力可靠供应,保证年度发电量计划完成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是对燃煤发电机组进行优化组合,启动条件为:1、根据发用电平衡预计,全网最小运行备用容量大于最高负荷的15%时或系统最小运行备用容量小于最低负荷的2%时。2、根据电力电量平衡预计,后续全网燃煤机组平均发电负荷率较低时,原则上不应低于70%。3、受电网约束,单一火电厂发电负荷率小于65%。

三是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需对火电厂后续发电负荷率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排序靠后的电厂优先调停机组。火电厂后续发电负荷率由省电力公司计算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是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原则上不得安排全厂停机,尽可能减少单台机组频繁启停。一般情况下,单台机组调停一次不小于7天、不大于45天。

五是省电力调度机构按照规定条件启动优化程序。

五、定期通报电力运行信息

进一步完善“三公”调度信息披露制度,维护良好的电力运行秩序。

一是省电力公司及时公开电力供需形势预测、电网运行方式、网络约束、发电计划完成情况、可再生能源上网情况、燃煤机组发电负荷率、检修计划变更、发电企业执行调度命令情况等信息。每季度将上述信息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发改委。

二是年度购售电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与调整后计划的偏差控制在2%以内,因发电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偏差大于规定范围的除外。对于因非发电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发电企业偏差大于规定范围的,电力调度机构负责解释。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

2015年6月30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7/05/188188.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正泰新能:关于防范非正规渠道销售产品风险的公告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1:41

正泰新能发布风险公告,严正声明打击非正规渠道销售行为,提醒客户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采购产品,谨防假冒伪劣及售后无保障风险。公告明确列出授权经销商查询方式,并强调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及服务承诺的唯一责任边界,维护市场秩序与用户权益。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食品冷链的“电力保险”:光储融合如何为冷库提供全天候不间断兜底保障?来源:咸宁新闻 发布时间:2026-06-26 17:58:05

本文探讨光储融合技术如何为食品冷链企业提供全天候、高可靠的电力保障。文章指出,冷库对电力稳定性的依赖具有不可逆性——断电会导致温度失控、货品变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传统柴油发电机因响应滞后、运维成本高、环保受限且无法降本,难以满足冷链“断电不停冷”的刚性需求。光储融合方案通过光伏发电、储能系统与智能调度的深度协同,构建“发电+储电+备电”三位一体体系:光伏在日间自发自用并余电存储,储能实现夜间及电网异常时持续供电,并以毫秒级切换确保制冷设备无缝运行。该方案兼具经济性(峰谷套利、降低电费)、可靠性(热备在线、瞬时响应)、绿色性(零碳供能)和可落地性(经大规模项目验证),助力冷链企业从被动防断电转向主动能源自主。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中建三局承建的华润电力江苏沛县智慧能源光伏基地项目(二期第一批)全容量并网发电来源:中建三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4:30:25

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承建的华润电力江苏沛县智慧能源光伏基地项目(二期第一批)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徐州市沛县龙固镇,采用“渔光互补”模式,装机容量为交流侧40MW。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4500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120吨、二氧化碳约4万吨;同时,光伏板下水域每年可产出渔业产品约600吨。项目通过立体化利用土地与水域资源,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兼顾清洁能源生产与水产养殖,形成双重经济收益。其建设运营不仅助力国家“双碳”目标落实,也为沛县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实质性支撑。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青海参与编制的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光伏治沙技术规范》正式发布来源: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09:25:56

全国首部沙戈荒地区光伏治沙专项行业标准《光伏治沙技术规范》(LY/T 3470-2026)发布,2026年9月实施。青海牵头编制,融入高寒沙区节水固沙、乡土植被修复等实践,确立五项原则与全周期技术体系,划定生态红线,助力“三北”工程与沙区产业融合。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晶科关于整治非授权渠道销售及品牌侵权行为的郑重声明来源:晶科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6-22 11:02:05

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就市场上非授权渠道违规销售其光伏组件及品牌侵权问题发布郑重声明。声明指出,近期部分未获官方授权的商户擅自销售晶科产品,存在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冒用品牌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并损害终端客户与正规合作伙伴权益。晶科明确,仅直营体系及持有官方盖章有效授权证书的经销商具备合法销售、宣传、项目承接及售后质保资质;口头或网络宣称的“授权”均无效,客户可通过授权书二维码验真。非授权渠道销售的产品不享受原厂质保,质量与安全风险由违规方自负,并可能面临法律追责。公司实行零容忍政策,将通过限期整改、司法诉讼、永久拉黑及联合执法等方式从严整治,并开通举报邮箱与客服通道,鼓励社会监督。(199字)

国家明确:各地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6-16 16:52:27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启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聚焦钢铁、电解铝等9大行业,2026年起全面实施;推行统一差别化电价(每度加价≤0.1元),中央投资最高补助20%;目标2028年标杆产能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淘汰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年节能量超1亿吨标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