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光伏项目再下一城,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完成重组,资产注入预期强烈

来源:齐鲁证券研究所发布时间:2015-06-19 10:20:44
公司公告投资河北涞源30MW光伏发电项目,预计2015年年底并网发电:公司公告拟注册成立涞源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涞源30MW光伏发电项目,同期建成一座35kV开关站。项目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初步预计2015年年底完成光伏电站并网发电。该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涞源县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西北部,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适宜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中电投与国家核电完成合并重组,公司存在获得集团核电资产注入的可能性:2015年5月底,中电投与国家核电重组成立国电投集团。《中国经营报》报道集团董事长王炳华曾表示,将采用借用原中电投现有上市公司或者直接上市的办法,尽快推进核电资产上市;东方能源作为集团旗下清洁能源平台,存在获得集团核电资产注入的可能性。此外,东方能源在2014年年报中明确表述,公司将重点跟踪核电小堆供热发展的前沿研究成果,积极配合核电部、中电核公司,启动小堆供热示范项目研究,做好项目储备。

国企改革进入政策密集期,能源资产证券化提速:2015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发改委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系列配套文件”;5月25日,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资委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提出四大方面二十五项措施,包括指导推动地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动地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6月3日,国资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增收节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6月5日,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国企改革进入政策密集期。在电力能源领域,国企改革、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预期出台、新能源发电资产价值重估,三大因素共同促进国有能源企业提升资产证券化率。

国电投集团资产证券化率提升空间大,公司有望成为其新能源资产证券化的平台:截至2014年底,国电投集团累计装机容量达到96.67GW,清洁能源比重38.47%,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国电投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在五大发电集团中最低,未来提升空间较大。发电集团整合打造专门的新能源运营平台,可以进行专业化管理、减少同业竞争、拓展融资渠道,我们判断公司是国电投集团新能源资产证券化的最佳平台。中电投河北公司2015年底预期GW级的风光资产,为国电投集团提升资产证券化率提供了良好的标的资产,也为公司快速做大做强清洁能源平台提供了基础保障。

在内蒙古、山西、天津、陕西、北京等地跨区域自主开发新项目,项目、资金、管理三大优势皆备:公司已持有由中电投河北公司注入的易县新能源20MW与沧州新能源50MW合计70MW光伏项目,剩余GW级风光资产继续注入的预期强烈。公司还积极自主开发新能源项目,除了此次河北涞源30MW项目之外,此前先后在内蒙古、山西、天津、陕西、北京成立子公司,已达成250MW光伏电站与400MW风电场项目的协议,预计2016-2017年将迎来新项目的投产高峰。公司背靠央企,且有集团资产做担保,融资成本低、杠杆高;同时拥有丰富的电站建设和运营经验,通过集团集中招标的方式保障产品价格与质量,新能源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此外,国电投集团资产注入的价格(一级市场价值)相对较低,二级市场资产增值空间较大。

投资建议:在不考虑增发摊薄股本的情况下,预计公司2015-2017年EPS分别为0.96元、1.44元和1.90元,业绩增速分别为139.1%、50.0%、31.6%,对应PE分别为42.6倍、28.4倍、21.6倍。预计2016-2017年公司将迎来新能源项目投产高峰,国电投集团资产注入预期强烈,考虑到公司“大集团小公司”的高成长性,兼有国企改革、京津冀、核电等多重主题,维持公司“买入”的投资评级,上调目标价至58元,对应于2016年40倍PE。

风险提示:集团资产注入不达预期;新项目投产进度不达预期;项目盈利不达预期;融资不达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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