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国发[2015]29号),将我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向纵深推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要求,认识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能源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能源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机关、创新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能源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实现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要适应能源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继续取消含金量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出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切实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
严格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5个“再砍掉一批”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进一步简化能源项目审批程序,加快能源项目审批进度,坚决清除阻碍能源发展的“堵点”和“痛点”,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切实取得经得起检验的成效。
一是再砍掉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确定的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这一审批类别。完成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能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做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后的工作衔接,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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