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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融资在过去的2014年有哪些新玩法

发表于:2015-06-05 00:00:00     来源:《能源》杂志


2、互联网光伏理财产品


2015年年初,以光伏电站为投资标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绿能宝成为行业内热议的话题。绿能宝是阳光动力能源互联网公司(“SPI”)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绿能宝融资租赁”)推出的金融产品,SPI是在引进了联合金融、新兴际华集团、恒大集团、巨人投资、城市地产、中国动向、SPF太阳能基金等战略投资者后,推出了此款互联网与新能源结合的理财产品。

目前,绿能宝有“美橙”和“美桔”两条产品线,前者是基于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电站项目,投资者购买其中组件后委托绿能宝融资租赁回租给电站运营商以收取租金;后者是基于拟建电站项目,投资者购买组件后委托绿能宝融资租赁将其出租给电站运营商以收取租金,两款产品覆盖了电站不同周期的融资需求。

产品设计方面,为提升投资人对产品的投资信心,投资人投资所享有的是具体太阳能光伏电板的所有权,且投资人可实时查询租赁物当前的状态;为保障租赁物的稳定收益,绿能宝产品以融物的形式在产品规定的租赁期内只提供给一个承租方使用,以确保租赁物持续稳定租金收入的获取。

绿能宝的产品设计理念结合了融资与融物,投资者投资购买具体的光伏组件,从而规避了目前非法集资的红线。对于电站运营方而言,电站资产的所有者主体涉及众多投资者,在投资者对于组件租赁有前述限定前提下,作为融资主体的电站运营方,亦需对投资者就电站资产的处分权予以限制,投资者的投资以组件为载体,其所享有的所有权应受到一定限制,由此保障电站整体的持续运营,保障电站运营方售电收益的同时也保障了投资者持续租金的获取。

四、项目收益债

2014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点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核准的批复》,同意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点发行8亿元项目收益债券。该项目收益债设计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设本金提前偿还条款,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票面利率为基准利率加2.5%基本利差的固定利率,采取跨市场发行,这是我国公开发行的首只项目收益债券。

项目收益类债券是指债券兑付与项目本身挂钩,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债券的本息偿还资金完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建成后运营的收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试点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财金〔2014〕2475号)显示,本期债券的兑付保证为“垃圾处理费、发电收入、金属回收收入和即征即退增值税收入等”。

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拟定《项目收益债券业务指引》,根据网上披露的草拟稿,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应用于特定项目的建设运营,项目收入应能够完全覆盖债券当年还本付息规模。光伏电站基于上网电价以及财政补贴的稳定性,未来现金流可预测性强,非常适合以项目收益债的形式募集建设期资金。在正式《指引》出台后,可以合理预期被资本市场看好的作为类标准金融资产的光伏电站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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