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报道,海通国际证券于4月底持有汉能47%或逾194亿股,汉能停牌后,海通录账面亏损过百亿元,海通昨日为此而曾跌水逾一成,公司马上指出报道失实,并于昨晚公布代客持仓情况。
海通国际公布,在1月15日及4月30日,分别代客户持有合共逾18.62亿股,及合共逾19.16亿股汉能,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提供之“中央结算系统持股纪录查询服务”于该等日期之纪录一致。 换言之,汉能披露的资料摆了次乌龙,而今次事件亦令一个公众不太熟悉的持仓披露方法曝光。
根据《证券条例》第329条,上市公司有权向证券行或托管人查询股票实益持有人身份,亦即是说,尽管股东透过证券行持股,身份亦可被追查到,包括其全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及详细联络资料。查询持仓股东身份可由上市公司亲自处理,或聘请第三方调查机构代劳。上市公司取得资讯后,需要通知联交所、证监会及金管局,纪录于权益及淡仓登记册,拟备纪录并在10个营业日内公开。公开纪录多数只有证券行或托管人名字,个别股东身份只有上市公司知悉。昨日汉能再披露截至四月底,包括德银、荷兰合作银行及兴业证券(德国)在内的五间外资行,共代客持有2.269亿股,占股本约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