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安那州议会委员会正在推动限制对路易斯安那州住宅太阳能安装项目的税收抵免。
筹款委员会提出510号议案,其提议提前该州太阳能系统税收抵免“结束的日期”,以便其提前两年以上,在2015年七月一日而非2017年十二月结束。
税收抵免于2008年一月开始。
现行法律为房主提供州所得税抵免,用于在路易斯安那州住宅购买及安装太阳能系统,其相当于首批两万五千美元系统成本的50%。通过与住宅业主的租约,对于第三方采购和安装的系统,其降至38%。
如果获得立法机关的批准,该法案的拟议改变将适用于今年七月一日及以后安装的所有系统。
同时该委员会还通过779号议案,该议案提议对太阳能税收抵免设立上限,针对首批两万美元的系统成本。
税收抵免将不再适用于第三方收购和安装的太阳能系统或与热电等电力不直接相关的任何太阳能系统。
第三份议案通过,HB817,也涉及太阳能税收抵免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