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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陕西公司定边100MW光伏项目于2026年9月18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是该公司管理权划转后的首个并网项目。项目位于陕西榆林定边县白泥井镇,占地约2500亩,装机容量1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1.56亿千瓦时,可年节约标准煤4.7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32万吨。建设过程中,公司强化前期策划与设计优化,科学统筹接入方案、设备选型与布局;推行精细化进度管控,从拿地到建成仅用4个多月,创同类项目造价最低、质量最优、工期最短纪录。项目坚持安全质量首位原则,落实全员实名制管理、体验式安全教育及隐患闭环整改;同步落实环保水保“三同时”,施工与生态修复协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78%;全程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实现工程建设与手续办理双线并进、全程受控。(199字)
大唐平利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9月16日获陕西省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该项目由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安康市平利县广佛镇与洛河镇,总投资4.2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项目总占地约151.42公顷,采用“茶光互补”模式,在园地上布局228个地块、36个光伏发电子阵,安装112.46MWp直流侧容量的650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配套320kW组串式逆变器及固定/柔性支架系统,并设36台35kV箱变和1座110kV户外升压站,实现分块发电、集中并网,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00MW。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陕西麟游县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制定的专项制度文件,旨在落实国家及陕西省最新政策要求,遏制行业乱象、保障农户权益、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适用于全县四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覆盖备案、建设、运营、合同、收益兑付、主体变更、到期处置及纠纷调处等全流程。核心内容包括: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强化房屋安全鉴定与风貌管控;严格开发准入,严禁强制摊派、虚假宣传和金融风险转嫁;推行标准合同、村级统筹开发与企业报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与闭环治理体系。目前该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华能陕西丹凤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南沟村,由华能陕西(丹凤)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1.59亿元,占地679.32亩,计划工期6个月。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4.9952MWp,交流侧额定输出容量为50MW,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集电线路及场内道路等设施。光伏组件采用N型650Wp单晶双玻双面产品,共计84,608块。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陕西(丹凤)发电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环评文件已由丹凤县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审批并予以公示。
2026年8月31日,华能陕西神木100兆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助力华能陕西新能源分公司总装机容量突破300万千瓦。该项目位于风沙频发、地形复杂的陕北地区,建设过程中面临自然条件恶劣、工期紧张、施工难度大等多重挑战。建设团队坚持安全与质量双控,科学优化施工组织,有序推进升压站建设、支架安装、组件铺设、集电线路敷设及设备调试等关键环节,通过精细化管理与标准化作业保障工程高效推进。项目从首次并网到全容量投产顺利完成,体现了高效的建设能力与执行力。未来,该公司将持续开发陕北风光资源,服务国家“双碳”战略,推动“十五五”期间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8字)
山东省能源局于8月28日公布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二批名单,共纳入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83.3073万千瓦。这批项目经企业申报、市县审核及省级评审等程序确定,须于2027年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逾期未投运的将被移出名单,并影响企业后续项目申报及所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通知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落实三级责任人机制,推动项目如期开工投产;国网山东电力需优化电网接入流程,促进接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开发企业须依法合规建设,同步建成配套储能,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并及时完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色电力证书申领工作。(199字)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8月17日正式批复同意河北华电廊坊安次东沽港150兆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该批复明确,批准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共计0.9952公顷,不涉及耕地;土地将以出让方式供应,专项用于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位于廊坊市安次区东沽港区域,属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建成后将提升当地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此次用地获批标志着项目前期关键审批环节完成,为后续开工建设奠定基础。批复依据国家及河北省关于能源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依法依规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合理用地需求。
云南省发改委联合工信厅、能源局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旨在依托省内丰富的风光资源,推进“绿电+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方案明确并网与离网两类绿电直连模式,重点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数据中心、绿氢及出口制造等优势产业开展专线直供。为保障实施效果,设定源荷布局50公里范围、220(330)千伏接入标准,并统一规范自发自用比例及余电上网限额。管理上建立“州市初审—省级多部门联合评审—公示入库—中期评估—负荷停产退出”的全闭环机制;同时细化多元投资、多年期购电协议、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及差异化备用费缴纳等操作规则,以提升绿电就地消纳水平,强化云南绿色产业核心竞争力。(198字)
陕西省发改委近日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绿电直连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工业绿色用能。试点严格对标国家政策要求,明确准入、投资及并网等全环节标准,覆盖新增与存量负荷,支持配套风电、光伏及生物质项目申报;消纳受限的闲置新能源项目可转为直供电源。政策鼓励民营、合资等多元主体参与建设,统一规范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比例,并允许最高33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配套专项安全评估。试点项目须实现电源与负荷同市域布局,2028年底前建成投产,同时细化方案编制、用地审批及集中申报等实施要求,目标是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源荷直连示范模式。(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