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光伏发电实现快速发展,光伏发电并网容量达到30.6万千瓦,同比增长159.3%,年内新增装机容量18.8万千瓦。为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省政府去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4号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2013-2015年纳入国家年度指导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规定电价补贴基础上,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20元、0.05元电价补贴,并且全面强化了光伏产业项目管理制度、资金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有力推动了山东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国家和山东省光伏产业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营监管,组织开展了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