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贯彻落实《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1号)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总体部署,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开源、节流、减排为重点,确保能源安全供应,转变能源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创新能源体制机制,着力提高能源效率,严格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着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推动科技进步,切实提高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全力推进山西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二、战略目标
到2020年的主要目标:
能源生产: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9亿吨标准煤,原煤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煤层气产能达到400亿立方米,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2~1.4亿千瓦。
能源消费:省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亿吨标准煤左右(最终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5%~8%。
能源输出:煤炭外送量控制在6亿吨左右,外送电装机容量达到6000~7000万千瓦,特高压外送电通道达到6~8条。
节能减排:在全面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完成国家2020年同期下达的各项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能源供给革命。
以“黑色能源绿色发展、高碳能源低碳发展”为原则,扎实推进山西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加快能源供应能力,优化能源供应和外输结构,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
1.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提质。
提升煤炭产业集约化水平。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减少全省煤炭矿井个数。优化产能结构,到2020年,大企业集团煤炭产量比重超过80%,千万吨级煤炭矿井产量占到总产量的20%左右。(责任单位:省煤炭厅)
全面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按照“安全、清洁、高效、低碳”方针,积极推进煤炭产业提质工程建设。普及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建立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开采模式,提升矿井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全省70%的矿井建成现代化矿井。(责任单位:省煤炭厅)
不断增加清洁煤炭供应。推广应用先进煤炭洗选、配煤、煤泥脱水干燥等洁净煤技术,改原煤供应为经洗选筛分的商品煤供应,建立商品煤分级分质利用体系,提高洗配煤占商品煤的比重。(责任单位:省煤炭厅、省质监局)
2.促进煤电基地清洁高效发展。
推进坑口电站建设。全面推进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建设,重点加快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电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煤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0~1.1亿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加快建设低热值煤电厂。以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机组示范项目为引领,重点推进大容量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