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莞实施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于锋向记者反映,东莞很多厂房和居民家庭的用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没有房产证,而东莞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东莞发改局”)只认房产证,否则就不能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申请,所以项目只能停滞。
由“唯一房产证”改为“房产证或土地证”
记者在东莞发改局2014年6月下发的“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发改【2014】178号)”上看到,第二章第七条第三项中的3条中,项目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
但现实情况是,东莞很多厂房和居民家庭的用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并没有办理国家层面的房产证。于锋因此询问东莞发改局是否可用其他证件作为替代,但东莞发改局的解释是唯一房产证,其它的证件不行。
“我们办理其它业务(如营业执照等)时,国家就认可由村委会确认的产权证明,但是办理光伏发电业务就一定要房产证,是否门槛太高?”于锋质疑道。
据记者了解的最新情况,东莞市这一不合理现象已经得到了改善。经多个光伏企业反映实际情况后,东莞发改局已于去年年底做出了调整——如项目单位无法提供物业产权证明(如房产证),须提供国有或集体土地证。
然而,问题并未迎刃而解。于锋告诉记者,很多厂房连土地证都没有。
对于这种情况,东莞市发改局回复称,“按文件上提交。凡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建筑物,我局一律不予以备案。”
于锋的分布式项目不得不停了下来,他的光伏热情也被浇灭了一大半。“在东莞做太阳能发电,是水中花,镜中月,可看不可得。” 于锋一脸颓然却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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