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的通知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5-01-04 11:09:19
鲁政发〔2014〕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轮胎、炼油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于取消核准或下放核准权限的项目,按照职责分工,做到同步改革,相应调整城乡规划、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相关前置审批条件的审批权限,改进管理办法,做好部门间的横向衔接,不因投资项目核准取消和下放而影响投资项目的落实。

五、改进完善核准和备案管理。对继续保留的政府核准事项,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条件,简化前置审批条件的审查内容,优化项目核准立项流程,提高工作效能。监管重心要与核准、备案权限同步下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六、按照规定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上报。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专门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审核或备案管理。

八、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3年本)》即行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4年本)

一、农林水利

农业:1万亩及以上的开荒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1万亩以下的开荒项目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专项规划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核准;在跨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在跨县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涉及跨市河流、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涉及跨县河流、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能源

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单站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燃煤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热电站: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的建设规划内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核电站: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核准。

垃圾焚烧发电: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电网工程: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跨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跨市500千伏及以上交流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应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报国务院备案;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规定禁止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和中小型煤炭开发项目,不得核准。

煤制燃料: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跨市的管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炼油: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扩建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变性燃料乙醇: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跨省(区、市)项目和国家铁路网中的干线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铁路网中的其余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地方铁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规划核准;普通国道、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境、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国家铁路网中的其余项目由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跨市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非跨市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在沿海新建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集装箱专用码头:在沿海建设的年吞吐能力100万标准箱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跨市的航道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核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四、信息产业

电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五、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稀土矿山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化工:年产超过50万吨的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

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机械制造

汽车: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执行。

七、轻工

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八、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干线支线飞机、6吨/9座及以上通用飞机和3吨及以上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九、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房地产: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别墅性质的高档住宅及度假村、单位面积建筑造价高于当地一般民用住宅、写字楼一倍以上)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房地产开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其他城建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十、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国务院核准;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中小型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小于5000万元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小于3000万元的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省级风景名胜区、省自然保护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后报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省)自然保护区、全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跨市的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按隶属关系实行备案管理。

十一、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10亿美元以下、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由县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条的规定核准。

十二、境外投资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3亿美元以下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0日印发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01/04/64660.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从降电费到拿订单:中正能源的“投资·能源·零碳”三位一体之道来源:中正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4 11:16:57

本文介绍了中正能源面向制造业企业推出的“投资·能源·零碳”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回应2026年起中国零碳工厂建设全面启动及欧盟CBAM碳关税实施带来的合规压力。文章指出,在绿色工厂新国标落地、碳合规成为刚性要求的背景下,珠三角制造企业亟需稳定绿电来源与可信减排凭证。中正能源依托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超60兆瓦),以“金融级风控+工程级交付”保障25年稳定运营,并创新推出“5+X”合作模式:企业零投入、零风险使用屋顶建设光伏,享受绿电与收益,同时获取可追溯的绿电数据和碳减排凭证,支撑绿色工厂认证、供应链准入及CBAM碳足迹核算。公司还延伸提供碳盘查、能碳管理、ESG报告等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将屋顶光伏转化为合规资产与市场竞争力。

印尼首个太阳能供电数据中心配套光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来源:中国能源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6-08-14 08:46:08

印尼西爪哇省佩尔蒂维·莱斯塔里工业园36兆瓦地面光伏项目近日通过竣工验收,获得业主颁发的PAC证书,正式进入质保期。该项目由中国电建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是印尼首个为数据中心提供绿色电力的太阳能项目,位于卡拉旺工业园区东北角。工程采用720瓦单晶硅N型双面双玻组件与33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配套固定支架及外送线路、对侧改造等全套设施。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2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2万吨,相当于种植23万棵树;所发电力将专供园区DISM国家数据中心使用。项目不仅助力优化西爪哇区域能源结构,也为印尼实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23%的国家目标提供重要支撑,是“光伏+工业”融合发展的标志性工程。(199字)

滨海投资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好来源: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2 08:57:14

滨海投资(HK2886)与德清启源智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分别与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德清鑫合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合作方屋面资源,总装机容量达3.51兆瓦,全部发电收益、国家补贴及绿证收入归启源智控所有。作为滨海投资首个对外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此举标志着其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实质性突破,是公司加速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的重要里程碑。项目不仅有望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还将积累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与运营经验,为其后续规模化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奠定基础,助力股东价值的可持续增长。(198字)

云南昭通市巧家县300MW光伏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8-11 09:58:47

本文介绍了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启动的四个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8月10日,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涉及炉房、花山、白马厂和茂租四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0兆瓦。其中,炉房与花山项目各为5万千瓦,白马厂为9万千瓦,茂租为11万千瓦。所有项目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投资主体,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投资人自筹。项目建设周期要求严格:前三个项目须在开工后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茂租项目投产时限放宽至开工后8个月,但全容量并网仍需在1年内完成。

总投资2.25亿元的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落户西林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9:03

西林县周帮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25亿元,占地1037亩,装机容量45兆瓦,年均发电量约6312.49万千瓦时。该项目依托八达镇龙保村荒山资源,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产业提质与农民增收协同发展。前期工作中,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仅用两个月即完成千余亩土地流转,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截至当前,已完成投资1.5063亿元,计划9月实现全容量并网,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句町变电站。建设期间吸纳50人次技术工人就业,年发放劳务工资约300万元;运营后预计年税收贡献约400万元。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河北: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光项目参与村镇微能网试点建设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07 15:04:14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旨在探索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路径与新模式。试点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满足工商业用能为主的综合微能网,面向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等负荷集中区,由县级能源部门组织申报,每市限报1个,要求系统电压等级不超110千伏、装机容量不超过50兆瓦,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不低于50%,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不低于60%;另一类是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及边远、灾害频发地区用电为主的微能网(群)或智能/应急微电网,由两大省级电网公司牵头组织实施,强调公益属性和基本用电保障。通知明确支持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参与试点,并对新谋划项目提出用地、规划等前置审批要求。申报材料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经初审后择优上报国家能源局。(199字)

贵州松桃县:两央企光伏项目补缴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来源:贵州省铜仁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09:22:15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博威合金:已无处于生产的光伏项目来源:摩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04 08:39:45

博威合金(601137)已全面退出光伏制造业务,目前无任何处于生产的光伏项目。公司已完成美国组件资产交割,美国电池片资产出售协议已签署、待项目建成后交割;越南3GW电池片项目已于2025年底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剩余资产拟出售。在此基础上,公司明确将新材料作为核心发展战略,聚焦铜基特殊合金新材料主业。其产品涵盖棒、线、带、精密细丝四类,依托AI赋能研发与生产,广泛应用于人工智能、半导体芯片、新能源汽车、6G通信、商业航天及人形机器人等领域。伴随下游高科技产业快速发展,对高端特殊合金材料性能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凭借技术积累与市场龙头地位,不断提升产品影响力与市占率。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贵研铂业子公司拟投资1.04亿元建设退役光伏组件回收中试基地项目来源:智通财经网 发布时间:2026-08-03 09:09:39

贵研铂业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拟投资1.04亿元,在自有厂区建设退役光伏组件回收中试基地,建设周期约12个月。该项目聚焦光伏组件中银等有价金属的精炼回收,构建“退役组件—拆解分选—贵金属再生—副产品出售”的全流程闭环产业链。作为公司光伏回收领域首个中试项目,其核心目标是验证关键工艺、测算运营成本、识别并化解技术适配、设备匹配及投资等工程化风险,为后续规模化推广积累技术储备与运营经验。项目旨在填补公司在光伏回收领域的布局空白,推动区域回收产业规范化、集聚化发展,增强产业链协同与资源保障能力,支撑集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目标,并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与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要求。(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