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I宣布与赛维LDK太阳能国际有限公司(即“赛维LDK香港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按照此项和解协议,赛维LDK香港公司同意免除SPI公司因向赛维LDK香港公司和其子公司支付款项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行动、赔偿、主张、损失、义务、债务、争议或执行,作为交换,SPI公司同意向对方支付总额为1100万美元的和解费用(即“和解协议”)。
依据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分期支付1100万美元的和解费用,并把2016年12月31日作为最后一期的支付日期(若双方同意,可以延期分期支付的日期安排)。赛维LDK香港公司享有法定的权利,如果对方未经同意延期30天以上支付和解费用,有权取消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