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新疆自治区2014年10月光伏电站项目运行情况,据可再生能源信息资源数据库初步统计,2014年10月新疆自治区光伏电站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9小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1-10月利用小时数达到1394小时。
一、光资源情况
新疆位于我国西部,具有丰富的太阳能光热资源。新疆太阳年总辐射量达5000~6400MJ/m2,居全国前列。新疆东南部在6000MJ/m2以上,西北部在5800MJ/m2以下,总体来说,东南部光资源条件好于西北部。北疆地区太阳总辐射量为5200~5600MJ/m2,其中伊犁河谷、博尔塔拉谷地、塔城盆地、额尔齐斯河谷的总辐射量约5400MJ/m2;准噶尔盆地中部太阳总辐射量在5200MJ/m2以下,是新疆平原地区太阳总辐射量最少的地区。
哈密属于新疆的重点风能、太阳能开发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大。哈密太阳辐射监测站资料显示,哈密地区年平均太阳能辐射总量6393MJ/m2。
二、国家光伏年度指导规模分配情况
2014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下达了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建设规模85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8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5万千瓦。
2014年10月15日,为缓解南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57号),增加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光伏发电建设规模100万千瓦,新增规模专项用于南疆地区光伏发电建设。2014年新疆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共185万千瓦。
三、光伏电站10月利用小时数统计
选取可再生能源信息资源数据库中新疆自治区70个已投产光伏电站进行统计,并计算新疆自治区各市(州)的利用小时数。2014年10月,新疆自治区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9小时,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哈密地区利用小时数最高,达到153小时,去年同期利用小时数最高的地区为阿勒泰地区,达到16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