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512号),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 区名单。本次在第一批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基础上,增加了嘉兴光伏高新区等12个园区,全国共有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纳入国家首批鼓励 社会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
国家将鼓励各示范园区创新发展模式、投融资模式、电力交易模式和专业化模式。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朱明12月4日在发改委发布会上表示,能源局 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力度。“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绝大多数都是民营资本投资,对于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效果非常显著。”
第二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包括:嘉兴光伏高新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兴工业园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海盐经济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宁经济开发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