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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太阳屋”——居民个人光伏发电项目深入调查

发表于:2014-12-03 09:57:00    

  既省钱又生钱还不忘绿色环保三者如何兼得

从雷春生的经历可以看出,现在个人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并不可观,只是代表一种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魏先生讲,按照投入产出来算,个人光伏发电比较艰难,但总得有人往前走。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因为个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收益期限相对较长,许多有意向实施的项目业主在综合测算投资成本和收益后,往往放弃实施,因此,目前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呈现咨询的多、真正实施的少。

那么如何让更多的 “雷春生”享受到月亮升起点太阳的温暖,让屋顶计划遍地开花?魏先生认为,个人分布式发电的光明前景毋庸置疑,不过在市场培育初期,对个人分布式发电的尝试和实践,应该给予更多的扶持和补贴。其实,个人光伏发电在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结果。在浙江,除了国家给补的每千瓦时0.42元,浙江省政府还补0.1元,市政府再补0.1元,区、县还补0.1元,实际上是补了0.72元。但在我省,尚未有这些优惠政策。对于居民个人来讲,要想缩短回本周期,扩大收益,只有加大投资,降低成本,不过那需要有很大的资金实力。

可喜的是,记者从山西省电力公司得知,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这个标杆上网电价将执行每千瓦时0.95元。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但需要重新申请变更备案。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

对于当前城市住户不便于分布式发电的地域局限,以及物业公司电费“捆绑”物业费,往往不允许项目业主改造、更换其供电设施的问题,省电力公司营销科的陈扬波表示,省电力公司已于今年年初开始对客户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目前已改造44万户,年底将完成68万户,明年预计完成70万户。

陈扬波还说,从投资来说,关键是造价,如果说能比较好地控制(设备)造价,利润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但居民个人还需懂得一个“弃风弃管”的原则,也就是说,上网用电如果满额的话,多余的电量将自动被丢掉,无法计算入内,所以投资光伏发电必须选择在负荷大用电多的地方,以保证加大收益。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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