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安吉县昌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就 鄣吴镇旅游集散中心暨交通客运中心太阳能光伏屋顶一体化(BIPV)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GK2014-15-3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鄣吴镇旅游集散中心暨交通客运中心屋顶建设成太阳能光伏屋顶一体化,屋顶不仅能发电,而且要满足一定的力学、美学、结构连接等建筑方面要求,发电量不仅能满足内部负荷用电需求,而且能够并网,太阳能组件装机容量81KWP,采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斜屋面面积约736m 2 。能够实现以上项目需求且为本项目提供设计、供货、安装及后期维护于一体的供应商1家。项目预算为13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必须为BIPV项目,且装机容量在60KWP以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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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4年11月17日 至 2014年11月25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地点: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3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11月27日 09:00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
七、开标时间: 2014 年11月27日 09:00
八、开标地点: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3000 元
交付方式: 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银行账号: 7331710182600089199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类似项目经验(要求提供提供合同原件及项目验收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 、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
3 、该项目已按规定于 2014年10月13日 和 2014年11月11日 经两次公开招标,但招标失败而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时间缩短到11日,如供应商对此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来,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昌硕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2-58053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3楼
联系人: 汤先生
联系电话: 0572-5601787
传真: 0572-560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