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晚间,乐山电力公告称,因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贷款逾期,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向乐山市中级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乐山电力及乐电天威另一股东*ST天威对清偿该笔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记者注意到,此前,乐山电力和*ST天威还遭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诉讼,两家公司接下来还可能遭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等起诉。
子公司债务近10亿
公告显示,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向乐山市中级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乐电天威返还借款3673.83万元,并支付至付清之日止的借款罚息;判令乐山电力及乐电天威另一股东*ST天威对清偿该笔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乐山电力称,案件审理程序尚未开始,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乐山电力表示无法准确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乐电天威是乐山电力和*ST天威的合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拥有3000吨/年多晶硅产能,双方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乐电天威自2011年11月起便开始停产技改,至今仍未复工。
停产后乐电天威没有收入来源,身上却背负着巨额债务。截至2013年底,其债务总额为9.93亿元,其中2014年到期的约5.45亿元。今年1月3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一纸诉状将乐电天威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合计3.97亿元,其股东乐山电力、*ST天威亦在被告对象之列,此次诉讼属于“二进宫”。此外,向乐电天威借款的还包括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招银金融租赁公司以及乐山市商业银行等。
两大股东撕破脸
在被推上被告席后,两家上市公司相继对此事进行了披露,却并未给出任何解决方案。乐山电力还把*ST天威推上了被告席。
10月23日,乐山电力发布《诉讼公告》。在公告中,乐山电力表示与*ST天威共同出资成立了乐电天威,分别持股51%和49%。在乐电天威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等贷款中,两家公司与金融债权人签订了相应担保合同,并明确双方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由于乐电天威公司停产技改,无经营收入来源,应由两家公司按照上述担保责任之约定承担责任。但是,被告多次未履行义务,先后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一方面认可担保比例,另一方面却请公司先行支付银行贷款资金,公司已代被告支付银行贷款资金。被告违反担保及承诺义务,占用了公司大量的现金流,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的影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乐山电力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乐山电力与*ST天威忙着打官司,等于将乐电天威推向破产的深渊。截至6月底,乐电天威的净资产为-5.42亿元,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再亏9056.75万元。此外,两家上市公司也面临两败俱伤的境地,10月31日,乐山电力为此专门发出风险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公司可能在披露2014年年报时再度对乐电天威进行计提,此举可能导致公司连续两年为亏损,由此“披星戴帽”。*ST天威也对向乐电天威提供的贷款担保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